雖然他自己有時候會有私心,比如神蹟中承乾謀反的事情,但是歸根結底,若是能夠制定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法度,然後人們都能夠依照法度來行事的話,天下就會清明許多,朝堂也會更加完美高效。
就連那所謂的大唐傳統,說不定都可以依靠合適的法度而有所削弱。
至於混亂狀態下的賞罰不明,那當然與“天”無關,純粹是人自身沒有按照正確的方式來運轉。
“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李世民感嘆,若是人的行為不是按照“法”,而是“天”,那堯舜又為何會消亡,暴君為何又能夠登上皇位?
宋朝。
對於劉禹錫的話,吵得最激烈的莫過於宋朝。
宋朝人早已知曉劉禹錫,也知道他的這篇《天論》,但對於其中的觀點,有人贊同,有人不屑。
贊同的人認為,就像《天論中》那句“天之所能者,生萬物也;人之所能者,治萬物也”,天能做的就是誕生萬物,但治理萬物,還是要依靠人自己,天在這方面是沒有影響的;
不贊同的人,一方面是不認為“法”的效能那麼廣泛,另一方面則是也不贊同天對人沒有作用,君王君臨天下,天怎會不做出反應?
這樣的爭吵其實在神蹟出現前就有過,只是誰也說服不了誰。
但這一次,持反對觀點的人都有些惴惴,畢竟,這次放出這樣的話的是神蹟,而不是贊同這一觀點的那些人。神蹟放出這段話,莫非是認為這話是正確的?
那就是說,他們是錯的?
有人喃喃地問了出來,被認為這種觀點正確的人答道:“當然,先賢就已經說過,‘制天命而用之’啊!”那可是荀子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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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商隱的詩是《曲江》,寫的就是甘露寺之變以後的情況;
杜甫的是《石壕吏》,作者的省略號省略的內容,前兩個是老翁逃走和兒子生死,第三個大致是老婦說自己雖然年老力衰,但還可以從軍做飯,不如讓她應徵;
劉禹錫的《天論》,這一段的基本觀點就是:人能勝天,是因為法;法律認為正確的就是大家認為正確的,反之亦然;而守法則賞,違法必罰。如果賞罰錯亂,是因為朝政昏庸等原因,導致法律失效,和天命沒有關係。
劉禹錫之所以特地寫文章,是因為當時真的有人認為這些都是因為天命。
荀子就是制天命而用之、天行有常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