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夢見了六歲時,發生的一件小事。
這件事,藏在程靈記憶邊緣處,幾乎要被遺忘的角落。
這種記憶,如果再不想起來,就會永遠的被遺忘。
那是一個秋天的傍晚。
她住在阿莫斯位於西海岸靠海的別墅裡。
小程靈坐在二樓走廊盡頭的地毯上,旁邊是落地窗,能看到外面的蔚藍的大海。
夕陽,靠近海面,天空被紅色的晚霞照亮。
小程靈正在練習快速拆卸和安裝1911手槍。
只見她纖細的手指,靈活而熟練的取下彈夾,拉動筒套,取下空倉掛機杆。
接著將保險掰到分離位置,順滑的拆離槍體,把套筒前推取下,再將撞針和復進簧去掉。
一把完整的手槍,便被拆卸成很多小部件。
接著,她再將以上步驟,反過來。
將零碎的部件重新組裝回槍支的模樣。
她用牆上的掛鐘,當計時器。
不用盯著看,而是用耳朵聽著指針“咔嚓”“咔嚓”走動的聲音。
她坐在夕陽照射的長絨地毯上。
瓷娃娃一樣的女孩,留著利索的短髮,手中把玩著冷冰的武器,半側臉被窗外的陽光照亮。
有種奇異的反差對撞的美。
程靈的孩提時代,沒有洋娃娃,橡皮泥,公主裙之類的兒童玩具。
她的玩具就是電腦、兒童特製的縮小版賽車、拳擊假人、電腦(主要用來學習編程語言)……
程靈並沒有因此而產生憤懣之心。
反而,她很慶幸自己童年是這樣度過的——若讓她跟其他些女孩一樣,每天穿著繁瑣的蓬蓬紗裙子,玩愚蠢的茶話會遊戲,她一定會崩潰的。
程靈尤其喜歡武器。
一般在玩槍的時候,她會投入百分之百的專注力。
但是,今天的小程靈,卻分神了——她正在側耳聆聽。
走廊不遠處,是書房。
養父阿莫斯正在跟兩位神秘的訪客,激烈的爭吵著。
——為什麼說神秘,是因為程靈沒有看到他們的長相,也不知道年齡。
而且,她只見過那兩人一次。
程靈看到管家帶著他們上樓來,直奔書房。
從穿著打扮以及後面書房的聲音,她可以判斷出,這是兩位男性。
這兩位,都戴著紳士禮帽,風衣領子豎的高高的,低著頭,腳步匆匆。
根據兩人與門窗,牆上掛著的油畫的高度差,程靈能夠推斷出這兩人的身高——刨去鞋跟的高度,這兩人裸身高一個大約一米七三,一個大約一米八二。
身份地位的原因,阿莫斯從來不缺訪客。
但程靈對這兩個訪客有印象——在小程靈的心中,養父是最厲害的人。
阿莫斯可以跟任何人下發命令,他可以跟任何人發脾氣,但從來沒見過任何一個人對阿莫斯發脾氣。
可這兩人,卻在書房,對阿莫斯怒吼,發脾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