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知識,武術知識也是知識啊!
“今天差不多了,你自己先消化一下吧,我不在的時候,如果你想訓練也可以找火恐龍,它的武術技巧已經學的七七八八,足夠帶你入門了。”黎楓對著腕力說道。
腕力沉默不語。
可惡!
自己一個格鬥系精靈居然要向火系精靈學格鬥技巧?
這是地獄玩笑吧!
夜晚。
黎楓躺在床上思考腕力的變強方向,學習戰鬥技巧這是他的每一隻精靈都會進行的基礎訓練。
就像是一心多用一樣,屬於他的隊伍標準配置。
【顧薇薇:阿楓,這次專輯的第一批盈利分賬已經到位了,你的那筆利潤想要怎麼處理?】
這是薇楓工作室第一次正式盈利,在按照合同流程走的情況下,還能夠分給黎楓部分錢的原因。
因為沒有所謂的經紀公司,並且宣發平臺也是國家掌控的,不是那種私人企業弄出來的平臺。
畢竟如果按照前世的模式,黎楓也不會選擇搞什麼專輯發售,因為實在是太坑爹了。
什麼水果渠道之類的,發專輯?
可以啊。
假如銷售額一個億來算,渠道方面先分走四成,美曰其名信息渠道費,一個億頓時剩下六千萬。
然後私人化的平臺需要人力成本吧?
需要各種成本吧?
分你五成,頓時六千萬剩下三千萬。
然後經紀公司呢?
首先公司方面要交稅,因為每個行業方面的稅種以及政策不一樣,常規來算十個點,那就是一成,頓時剩下兩千七百萬。
而一般藝人與經紀公司籤合同,利益分成大概是三七分。
那就按照花樣少女以團體簽約的情況來看,那就是八百一十萬。
再平均四人分,大概就是兩百萬出頭。
看上去是不是很多?
可惜,個人所得稅還沒交呢……
頂格的百分之四十五個人所得稅,兩百萬瞬間就剩下一百萬出頭,也就是說,按照前世的坑爹情況,一張銷售額上億的專輯,以花樣少女的團體為例,每人到手大概一百來萬。
這對比程度,簡直坑爹。
不僅是歌手,作家其實也是這套規則,什麼百萬打賞,最後到手能有十萬都能笑醒了。
不過這一世情況卻不太一樣,或許是精靈干涉,這個世界的互聯網發展雖然也經歷過野蠻時代,但國家的反應速度快了許多,像動態這種大型互聯網產品基本與國企掛鉤,那些渠道宣發平臺費用都少了很多。
因此,這次的《花樣少女專輯雖然還沒到一個億銷售額,但第一批利潤,黎楓也收到上千萬。
主要他一個人就佔了利益五成,不過黎楓也不會傻兮兮的直接將錢拿出來用,那特麼是智障行為。
這也是開公司最煩的一點,賺了錢想拿出來以個人名義使用,還要交大量的稅,著實麻煩。
但有了錢,黎楓也能繼續用錢購買技能製作材料。
畢竟自己不能厚此薄彼,三隻精靈能學的技能都應該拉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