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小林覺的支持後,謝軒開始對保安大隊進行整頓。
十個保安大隊,是由三十二師和三十四師改編而來,謝軒是保安司令,這十個保安大隊,是他手裡最正規的軍隊。
至於其他的清鄉大隊,警察大隊等,都是以特務為主,讓他們做特務或治安工作還行,要讓他們打仗,還是算了。
就算是保安大隊,也是一幫烏合之眾。
令謝軒沒想到的是,他還沒去找保安大隊,對方就找上門來了。
謝軒的蘇北清鄉主任公署,是原來蘇北行營所在地,謝軒現在的辦公室,原來是汪名兆的辦公室,非常寬大豪氣。
謝軒只用了一天,就讓人給換掉了。
汪名兆用過的辦公室,他怎麼能用呢?那間辦公室裡的擺設原封不動,每天還要安排人打掃,以後汪名兆有機會來蘇北視察,就能發揮奇效了。
謝軒在旁邊,讓人弄了間辦公室出來,比原來的要小一些。
他剛到辦公室,就有一位穿著少將軍裝的男子在等著,此人留著鬍子,三十多歲,有點肚楠,正是原三十二師的師長李寶廉。
“謝主任,我有事要找你。”
李寶廉看到謝軒,馬上迎了過來。
謝軒說道:“哦,進去說話。”
李寶廉原來是第三十二師的師長,改編之後,擔任第一保安大隊的大隊長。
李寶廉進門後直截了當地說道:“謝主任,我建議設一個保安總隊,有警察總隊,也要弄個保安總隊。你是保安司令,我給你當副司令。”
十個保安大隊,大隊長都是原來的師長、參謀長、副師長和團長。
參謀長或副師長當保安大隊長,倒也還勉強能接受,可他這個師長也當大隊長,就顯得有些憋屈了。
謝軒緩緩地說:“改編三十二師和三十四師,這是最高軍事委員會的決議。”
李寶廉想要更大的權力,這是人之常情,謝軒也能理解。
這十個保安大隊,雖說是他的部下,但能不能指揮得動,還得另說。
謝軒原本向最高軍事委員會提議,改編三十二師和三十四師的將領,要麼調到別的部隊,要麼卸甲歸田,把他們全部安排為保安大隊長,這不是給自己添亂麼?
特別是把李寶廉留下來,更是麻煩。
“最高軍事委員會的決議,也是可以更改的嘛。蘇北清鄉的事,由謝主任說了算,你說要增加一個保安總隊,誰還能管得了?你要安排我當副總隊長,其他人也無話可說吧?我倒不是非得當這個副總隊長,實在是跟原來的部下突然成了平級,面子上掛不住,部隊也不好指揮啊。”
李寶廉的話,既有訴苦,也有要挾之意。
要不是不給他這個保安副總隊長,以後謝軒想指揮保安大隊,估計會有困難。
謝軒緩緩地說:“你的提議,我會考慮的,先回去好好帶部隊吧,小林師團長過幾天會來視察,可不能讓日本人看了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