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卷時,同考官只能評閱所分給的試卷,不得干預其他人閱卷或互相抽看,同考官之間也不能私自談論試卷的內容。
試卷的“去取權衡專在主考”,同考官的作用則是向主考推薦優秀試卷。
同考官首先會在他中意的試卷上批一個“取”字。
批了“取”字的卷子,也稱“薦卷”,送給主考官。
如果主考官也中意,則會在試卷上批一個“中”字。
但是雙方都要在落選考卷上寫下理由,以免因為遺漏好試卷而使得有才華者落榜,也方便之後落榜生申訴查卷。
主考官有權力調閱副主考官未“取”的薦捲進行復核。
落榜生也能查到自己的考卷,這也是監督閱卷人員的好辦法。
如果把優秀的卷子評差了,考生一旦上訪,麻煩就大了,責任人是要被朝廷治罪的。
大南朝閱卷程序複雜,而且責任到人,並有專人監督。
因此,每份硃卷上至少有四個各環節負責人的簽印。
即謄錄手、對讀官、主考官、同考官的姓名,標註在墨卷的末尾,以備查驗。
大南朝的這一套流程,讓寒門舉子有了向上的可能。
縣試是科舉中的第一步,也是寒門舉子佔比最多的一場考試,因此批卷流程嚴格按照以上四步。
縣試的主考官、同考官、彌封官、易書官、對讀官在縣試前一天便都需要住進縣衙,不允許再與私人接觸。
主考官自然便是縣令,同考官為縣丞、教諭、縣學六位夫子。
這彌封是最不費事的,但易書與對讀卻是費時費力的事。
縣試需七日便出結果,因此現在縣衙裡真可謂是爭分奪秒。
縣試考生參差不齊,而且除了時務策,其餘三場都是有標準統一化答案的,同考官還是能夠快速將“取”的考卷篩選出來的。
四百來份考卷,很快就只剩下四十多份考卷放在了縣令的案桌上。
縣令只大致抽查翻閱了沒被取中的考卷,確定無被故意打掉的考卷,這才安心看薦卷。
四十多份薦卷,縣令仔細批閱了一遍,將其分為了兩堆,一堆為必取的,一堆為可取可不取的。
接著將可取與可不取的答卷反覆斟酌,才定了這次縣試所有取中的答卷。
許行豐不知縣衙這邊的事,三天假放完後,許行豐便又恢復了每日去學堂的生活。
回學堂第一天,吳夫子便要甲班所有應考學子將自己縣試時務策考卷答案默寫出來。
吳夫子看著許行豐的時務策答卷,點出了幾處不足。
許行豐本來還覺得自己文章已經很不錯了,算是自己能寫出來的最佳水平了。
但現在被吳夫子一點評,許行豐確實感覺自己進步空間還頗大,寫的論點還不夠周全。
“可中。”
許行豐本來還在思考自己的不足,結果就聽到吳夫子突然蹦出來的兩字。
吳夫子看到許行豐錯愕的表情,便知他沒懂。
“你時務策論證嚴謹,而且論點有好幾處頗新穎,此次縣試應該是可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