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個月,我們真的很開心。
白天,她去律所實習,我在家裡畫畫、看書、做飯、等她回家……
晚上,我們一起用餐,一起看電影,一起彈鋼琴,一起畫畫,一起聊天……
週末,我們會去逛街,去普羅旺斯看薰衣草,去看埃菲爾鐵塔、巴黎聖母院、盧浮宮、凱旋門,一起吃遍當地的特色美食……
法國的每一個角落,幾乎都留下了我和她的腳印。
可隨著畢業季將近,她每天越來越忙,晚上加班到十點多,週末也常常出差到偏遠地區,為特殊人士提供義務的法律援助……
她擁有遠大的抱負,心繫弱勢群體,一直想完全擺脫家裡的支持,有朝一日獨當一面,成為法國數一數二的人權大律師。
我欣賞她的勇氣毅力,也佩服她的執著認真,更深愛她的善良堅強。
我知道,她的夢想在這裡,她不想回去泰國。
所以,我聯繫了當地的大學,準備直接參加入學考試,永遠留在這裡陪她。
可那天……
她出門走得太急,把一份文件落在了茶几上。
我拿著公文袋送去了她的律所,在樓下的飯廳裡,我看到了以前從來沒有見過的她。
她和一位帥氣高大的歐洲男士坐在一起侃侃而談,一邊優雅高貴地用著早餐,一邊用一口流利的法語,說著我聽不懂的法律條文。
她說話的眼神熠熠生輝,是那麼的耀眼明亮。
那個時候,我突然意識到,我和她,好像格格不入。
她從來不和我說有關法律的事,我也不和她討論繪畫藝術。
我畫的有關於她的每一張素描,幾乎都是她工作的樣子。
所以,我們之間共同的話題和愛好,其實只是閒暇之餘的互相遷就而已……
自從意識到這些,我開始不由自主地觀察她的微表情和我隱藏的心情。
原來,我不厭其煩地給她看各種類型的畫像時,她的嘴巴在笑,眼睛卻一點笑意都沒有。
而我,在靜靜看著她處理法律公務的時候,竟然也那麼卑劣地感到無聊、甚至煩躁……
終於有一次,我忍不住問她,她和我在一起,是不是並沒有那麼舒服自在,她是不是很努力地在遷就我的喜好和脾氣。
她愣住了,驚訝地問我為什麼會這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