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段杜氏會盡量滿足他的要求。美中不足的是,當他喝酒喝到興頭上時,她總要嘮叨幾句,說別喝多了,不然,免不了又要做出什麼糊塗事來。把郭秀芬拖進棉花地的那天晚上,他就是因為反感女人的嘮叨多喝了幾杯,才做出了讓他悔恨終身的糊塗事。他不知道,以後還有沒有坐在朝南的椅子上喝酒吃肉的機會,如果有,想必也沒有了以前的味道。
段江司一邊走,一邊不停地罵自己:你個混蛋,都做爺爺的人了,還這麼不懂事!好好的日子都讓你作沒了,到如今,弄得有家難回,人不人鬼不鬼的東躲西藏……。
轉過街角,段江司還不解氣,看看四周無人,他抬起手,左右開弓,狠狠地抽打著自己的嘴巴。不一會兒,感覺嘴裡有一股鹹鹹的味道──他把自己打出血來了──想到接下去還要住宿,還要拋頭露面,為了不讓自己太破相,便住了手。
段江司這次下榻的宿夜店叫興隆旅館。他依然選擇了最便宜的大通鋪,只是這次他忍住了臭腳臭、放屁臭和苦力的汗酸臭,忍住了耳邊雷鳴般的呼嚕聲。他已將一日三餐的陽春麵改成了一日兩餐,即便如此,一塊大洋還是被破開了。這樣下去,身上的錢馬上會花光的。
早上起來,段江司望著冷冷清清的街道,問自己道:我待在這裡有什麼意義?這樣的日子還要過多久?錢花完了怎麼辦?吃完陽春麵,兆豐來到街上,想找點活幹,但問了許多店家都搖頭回絕了。天寒地凍,街上一片蕭瑟,要找一份餬口的活不容易呢。
一個寒冷的下午,段江司傾其所有,買了一塊燒餅後踏上了歸途。燒餅和早餐錢是拖欠一晚住宿費省下的,為此,他惹怒了店家,店家放出狠話,說如果再不走,就要把他扔到街上去。段江司已被扔過一回,他不想因為幾個銅板再次像狗一樣被趕出來。為了省錢,他在飯店裡舔過盤子,因為久未洗澡,身上也有了異味。骨子裡,兆豐是個愛面子的人,他還想給自己留點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