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阿土的喜酒,昌之開始考慮福安和小娟的婚事。
過了年福安二十歲,該成親了。婚期定在三月十九,還有近三個月,時間充裕得很。
三月初,福安結婚用的傢俱全部製作完成,新房裡,光彩照人的木製品正散發著淡淡的油漆味。
這天早上,昌之的牛車停在了城廂鎮打製金銀飾品的作坊前。半個月前,夫妻倆就交了定金,今天,他們是來付款取貨的。清單寫滿了一大張紅紙,從貴重的金銀首飾,到日常用的銅製火熜、臉盆、湯婆子、燭臺,然後是各類錫器,如鑞酒壺、錫瓶……。
購置完金屬製品,夫妻倆又來到瓷器店,把一個新家庭所需的物品買了個遍:茶壺、茶杯、碗筷、碟子、祭祀用的小酒盅……。
回家的路上,妻子笑道:“這哪像是娶兒媳,分明在給女兒置辦嫁妝嘛!”
“你說對了,小娟既是兒媳,又是女兒。以後,我們要像疼親閨女一樣疼她。她父母早亡,又沒有的孃家親戚,要是受了委屈,只能偷偷哭泣,連個倒苦水的地方也沒有。”
昨天晚上,昌之讓福安把小娟叫來,問她結婚時孃家有多少親戚要請。小娟說就養父夫婦。
“怎麼會呢?這是你的終生大事,伯父伯母和堂兄弟是是肯定要請的。”
“當年母親去世時並沒有通知他們,這次去請不好吧?十多年了,不要說往來,我們之間連書信也沒有一封。或許,他們以為我已不在人世了呢。”
“也對。但你母親去世時兩位孃舅是來了的,難道他們也不請?”
“可自那以後他們一次也不曾來過。我的情況兩位舅舅是曉得的,十年了,他們居然不來看我一下。我想,人家是不想見我呢。既然如此,就別去打擾了。”
昌之看過秀芬的遺書,知道小娟父親還欠著兩位孃舅錢,便不再堅持。不請也好,免得見了面尷尬。
其實,女孩也知道欠錢的事。但她生性要強,一心想著待還了錢再走動。那時,她就不用再看娘妗們的臉色了。
出嫁前夜,阿土和養女進行了一次長談。除了叮囑她嫁為人婦後要勤儉持家,恪守婦道,還再三強調要孝順公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