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已至此,可能有人會說,劉緯純屬多管閒事!司馬師殺害的都是晉國百姓,與他漢王何干?再說了,曹操、司馬懿,甚至劉緯手下的大將馬超,雙手都曾經沾滿了無辜者的鮮血,怎麼不見他把這些人列為戰犯?
這就與法律的時效性有關了!新法條出臺以前的犯罪行為,不受其制約!
有沒有發現,自從劉緯頒佈《戰爭法》以後,像屠城殺戮無辜百姓這樣的惡事,幾乎再沒有出現過了,曹操、司馬懿,乃至馬超的犯罪行為,都是在這部法律出臺以前!
這說明,《戰爭法》雖然是漢國頒行的法律,卻天下皆知,所有人,包括曹操和司馬懿,多少心生忌憚,有所收斂!他們倒不見得是怕了劉緯,只是擔心,自己一旦觸犯了《戰爭法》,會遭到天下人的口誅筆伐,名聲大損,反而讓劉緯仁德愛民的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換句話說,觸犯了《戰爭法》,等於損己利人,這樣的蠢事,曹操和司馬懿是不會再去做了,即便難以遏制血管內嗜殺的基因,也不敢那麼明目張膽,肆意妄為!
司馬懿?他還不敢嗎?遼東戰後,他殘忍殺害了五千士卒,這筆賬怎麼算?
不算!雖然那些人死得很冤,卻都是禁軍士兵,並不是百姓!劉緯頒佈施行的《戰爭法》,保護對象是普通百姓和戰爭俘虜,唯獨不包括自己人!司馬懿殺得有理沒理,有罪無罪,只能是他們國家的法律去管,《戰爭法》還真管不著!
另外,司馬懿在篡位稱帝和兩次鎮壓曹氏宗族之亂時,所株連殺害的那些無辜者,也不在《戰爭法》的保護範圍之內,他們只能算是政治鬥爭的犧牲品,你可以說司馬懿是個暴君,卻不能定義為戰犯,他的罪名,自有正義之士和廣大人民群眾去審判,亦可由歷史蓋棺定論,反正劉緯是管不著!
劉緯制定《戰爭法》的初衷,就是為了震懾那些肆意妄為的屠夫劊子手,減少戰爭對普通百姓的傷害,自頒行以來,確實取得了不錯的效果,因戰亂而遭受殘害的百姓,已經越來越少,戰俘交換的政策和做法,更使坑殺俘虜的惡事,再未出現!
總而言之,《戰爭法》就好像一柄懸掛在頭頂上的利劍,雖未必會落下,卻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就好像用魔法編織的結界,對於魏晉將帥來說,看似八竿子打不著,彷彿事不關己,卻也不自覺地有所收斂,終於把過去戰爭的混亂無序狀態,轉變為如今講規則、存底線的有序狀態了!
然而,司馬師的所作所為,卻打破了這個局面!鮮卑人是異族,殺得合理與否暫且不論,高柳百姓,雖然民族成分有些複雜,卻是正宗的中原王朝子民,竟被司馬師殘忍坑殺,一萬多條鮮活的生命就此隕落,沒有個說法,怎麼能行!
這個口子,絕不能開!如果劉緯不“多管閒事”,將來還會有更多像司馬師一樣的兇殘暴徒,做出禍害百姓的惡事,而且,會愈演愈烈!劉緯所頒佈的《戰爭法》,恐將成為一紙空文,沒有人會在乎,到頭來,淪為一個徹頭徹尾的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