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索要甚多(2 / 3)

 歷史 2593 字 2020-12-10

“哦?”法正見鍾繇終於明白事理,有所表示了,便好奇地單手接過這塊玉佩,反覆端詳了半天,最終認定,這還真是塊好玉,確實不同凡響,價抵萬金!

“貴使,初識便以玉相贈,恕某不敢受哉!”豈料最後,這塊玉佩,法正居然沒收,又遞還給了鍾繇,搞得他一頭霧水,不明白法正葫蘆裡到底賣的什麼藥!

“相國……何意?”鍾繇一臉驚訝,遲疑地接回了玉佩,連忙問道。

“一者,非類,不納玉也;二者,法正雖不才,然絕非貪小之徒耳!”此時的法正,一臉肅然,目光炯炯望向鍾繇,居然給出了這樣的解釋!

國人愛玉,源遠流長!在漢代,玉是君子之器,惜之如性命,若能以玉相贈,便有以命相托之意,非至交好友或親密男女之間,不能隨便贈送!

法正說的“非類”,意思是你鍾繇與我不是朋友,即便這塊美玉,價值連城,我也不能收!收了你這塊玉,恐怕會落人口實,言漢之國相,裡通外國,與敵人使節關係曖昧不清之流傳,那不是等於在害我麼!

法正另外一個意思,就更讓鍾繇聽不懂了,明明他在索要賄賂,結果又說自己不是貪小之人,這很矛盾啊!

莫非這傢伙……還嫌這份見面禮太輕了嗎?這塊玉佩,無價至寶,說價抵萬金,都低估了它的價值,怎麼還填不滿法正的胃口呢?難道這傢伙是個鉅貪,非傾國之資,難以動其心?

“哼!汝所欲者,何也?可言明哉!”事已至此,鍾繇也漸漸失去了耐心,盯著面前這個可惡的貪婪之徒,語氣非常不好地直接挑明瞭!

“所欲者……乃糧十萬斛、肉一萬斤、酒五千壇、菜五萬斤……若貴使可允,和議,尚有商討之境也!”法正沒有計較鍾繇的態度,當即掰著手指頭,把自己所要的東西及數量,逐一道明,還說鍾繇若能送來這些東西,和議或許還有得商量!

鍾繇聞聽法正所言,呆立當場,震驚不已!原來,他要的居然是這些東西!哦,鬧了半天,他所言的人事,不是為了給自己索賄,而是討要軍資糧餉啊!

可是,法正索要的這些東西,簡直是在為難鍾繇!魏軍上下,一直缺糧,小半年的戰爭過去,府庫皆空,他上哪去給法正弄這麼多吃食!他還不如索要些金玉珠寶呢,相比而言,那些東西比糧草更好辦!

“相國所欲之物……外臣……恐難以周全……”鍾繇驚訝之餘,沉吟半晌,思慮再三,卻還是沒法答應法正,猶猶豫豫地如此拱手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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