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商人?如此評價四大家族,是不是有點過分了?畢竟他們曾經為漢國的發展和建設,做出過不少突出貢獻,怎麼能用黑心來形容他們呢?
別誤會,所謂黑心商人,可不是專指四大家族,而是所有敢於違犯《反壟斷法》的企業和商戶!換言之,你不違法就不是黑心商人,一旦違法,哪怕是那些中小商戶,也一樣不行!
雖然《反壟斷法》的針對性很強,好像就是衝著四大家族去的,卻沒有明確規定適用對象!
舉個例子!就比如長安城內,現在共有二十多家豆腐坊,其中十八家,是三個老闆經營的連鎖店鋪,餘者則是單獨經營!
可要是哪一天,這三個實力較強的老闆,忽然聯合起來,共同壓低豆腐零售價,把其他幾家擠得沒有了活路,紛紛關門大吉,也算是《反壟斷法》中所規定的,達成壟斷協議的行為!
賣豆腐的,可謂名副其實的小本經營,與四大家族根本不挨邊,但是他們利用壟斷,搞不正當競爭,也一樣會受到處罰,如此看來,您還覺得這《反壟斷法》只針對四大家族嗎?
四大家族誤就誤在,患上了受迫害妄想症,以為劉緯就是專門針對他們,卻沒有發現,這部法律頒佈以後,對他們也有好處!
雖然四大家族各自在不同的行業裡,佔據了大部分的市場份額,可那些競爭對手,豈能甘願服輸?他們肯定要想方設法,與四大家族鬥下去,甚至不擇手段!
如果四大家族的那些競爭對手們,有朝一日突然聯合起來,採用不合理的競爭手段與他們鬥法,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難道四大家族就好受嗎?
雖說四大家族攤子大,抗風險能力強,但與此同時,也就意味著但凡有點什麼風吹草動,他們的損失亦將很大!那些競爭對手,若以低價傾銷,假設損失之利只有一萬貫,按照比例,四大家族的損失就可能達到十萬以上,甚至幾十萬貫!
如此一來,即便四大家族財大氣粗,也得吐口老血吧!怕就怕這樣的無序競爭沒完沒了,愈演愈烈!那些競爭對手實力較弱,底子也沒那麼厚,有點光腳不怕穿鞋的味道,就算鬥到最後,兩敗俱傷,也等於是勝利了,大不了洗手不幹了唄!
可四大家族呢?家大業大,牽一髮而動全身,鬥得兩敗俱傷,就等於是敗了,而且,因為元氣大傷,競爭對手退出以後,所餘下的市場份額,也沒有胃口及時吞下,反而便宜了那些瞅準機會,乘虛而入的新人,鷸蚌相爭漁翁得利!
但是現在,隨著《反壟斷法》的頒佈與實施,四大家族就沒有了這樣的擔憂,只要他們不主動找茬生事,競爭對手們也無法聯合起來共同對付他們,否則,就是違法行為,涉嫌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會受到處罰!
若是從這個角度來看,《反壟斷法》只是為了維護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而已,不讓任何人有胡來的機會,只要四大家族守法經營,不搞急功近利的野蠻擴張,非但不是制約,反而還是一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