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金幣還是不方便,沒關係!這次幣制改革,司馬懿還讓人鑄造了一批馬蹄金,每個一斤(漢斤)重,可抵六十四枚金幣,相當於六萬四千貫!
假如你的交易數額巨大到如此程度,也可以選用馬蹄金!當然,這玩意可能只侷限於大商人和富貴人家,普通百姓,小商小販,可能一輩子也沒見過這種馬蹄金長什麼樣子!
如此一來,市面上再有大宗交易,便可以銀幣和金幣結算,同樣的重量下,銀幣和金幣的幣制更高,商人百姓,也就不用攜帶那麼沉重的貨幣了,負擔大大減輕!
雖然這種金屬貨幣,仍然比不上紙幣輕便,卻已經是個不小的進步!魏國幣制改革以後,民間商品流通,果然更加便捷,迅速受到商人百姓們的接受與支持,看著手裡的新版貨幣,那表面精美的文字圖案和奪目的光彩,人們津津樂道,把玩不已,如獲至寶!
然而,好景不長,各種問題,很快凸顯出來了!新版貨幣發行,取代舊幣,絕非一蹴而就,需要時間,真正普及到全國,是在新興三年,等到稅季開始,人們有點傻眼了,怎麼錢換了新的,稅法卻沒改變?還是要收我一貫錢啊!
要知道,新版大魏通寶,一個重量,頂五銖錢六個,一貫大魏通寶,就相當於六貫五銖錢!按照納賦令的規定,還收一貫錢,稅金豈不是等於是原來的六倍嗎?
當然,賬也不能算得那麼簡單,物價和幣值,也與社會生產力水平和物資充盈程度有關,可即便如此,老百姓也等於是多交了稅金,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本以為自己需要交的稅少了,沒想到卻更多了!
司馬懿這一招,也是夠陰的,打了個漂亮的時間差!稅收新法,頒佈即可執行,當時生效,可新錢普及,卻需要一年!第一年稅收,老百姓普遍交的還是五銖錢,嚐到了甜頭,還對司馬懿感恩戴德,第二年,就交大魏通寶了,結果吃了大虧!
拿農民舉例,在過去的五銖錢時代,一斗糧食,能賣百錢,可換了大魏通寶以後,一斗糧食,只能賣不到三十文錢;
過去交稅,按照十畝地一貫錢的標準,農民只需要付出十鬥糧即可湊足,可現在呢,卻需要拿出四十鬥糧,十鬥為一石,四十鬥糧,就是四石糧食!
一石一百二十斤,四石就是四百八十斤,按照畝產二百五十斤計算,擁有十畝地的農民,要把其中兩畝地收穫的糧食交稅,這還哪是三十比一的稅率,而是十分之二的重稅啊!
吃了這樣的虧,老百姓不幹了,紛紛要求官府恢復收取實物的稅收方式,可官府的口徑是一致的,新政已經實施一年有餘,過去你們不反對,現在卻來反對,是何居心?光想佔便宜嗎?發行大魏通寶,是為了便捷百姓,更是彰顯新朝氣象,有什麼錯?糧食不要,就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