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深明事理(2 / 3)

 歷史 2559 字 2019-12-22

不過,劉緯的命令,卻是讓人有些意外,他下令益州服喪三個月,似乎有違禮制。按照傳統禮制要求,國喪應不少於一年,甚至有三年的先例,劉緯卻只要求三個月,似乎不合規矩。

也有大臣勸進,要求延長國喪時限,卻被劉緯拒絕了。大戰之後,益州的消耗其實也很大,正需要休養生息,迅速恢復民力,以積攢實力,謀圖大業!服國喪期間,許多事務將以停頓,生產和經商活動,也會受到一定影響,這可是劉緯不願看到的!

因此,他大大免去了益州普通百姓服國喪的時間,規定三個月即可,而且除了娛樂行業外,各行各業也要照常經營,百姓該種地種地,該經商經商,該敢什麼幹什麼,心懷哀思便可,無需停產停工!

除此之外,各級官府須照常運行,不可停擺,各地的追悼祭祀活動,也要從簡,不可鋪張浪費,空耗時日!在此期間,政令、司法、教育等工作,一律不許耽擱,若有懈怠,將與問咎追責!

劉緯此舉,可謂英明!他不想見到因為國喪,便對社會經濟發展造成巨大影響,更不能容忍有些人故意以此獻媚,作為進身之道!

如今的益州,雖然在劉緯的治理下政治清明,官場作風煥然一新,可仍不排除有小人可能故意借國喪之由,大肆操辦,勞民傷財,空耗時日,不幹正事,向劉緯表示忠順之意,實際上就是諂媚,投主所好!

劉緯何許人也?他雖然已經貴為漢王,可謂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榮華富貴已至頂點,但他的頭腦卻一直保持著清醒的狀態,豈能令這樣的小人陰謀得逞?

可是這樣的話,似乎對先人缺乏敬意,一切從簡,也太糊弄了吧?在講究孝義的漢代,好像有些說不過去。正所謂生盡孝,死盡哀,父親既已故去,也該大操大辦,以表孝心才是啊?

劉瑁的病逝,令劉緯心中十分悲痛,為表孝親之義,劉緯為其在江州選取了一塊風水寶地,建了一座規模宏大的陵墓,並舉辦了隆重的葬禮!

這還不夠,他向全益州傳達旨意,表示自己要守孝三年!當然,古人父母去世,一般都要守孝三年,看似並不算稀奇,可您若知道這三年那嚴苛的規則和要求,肯定會十分吃驚!

古人守孝,除了要日日穿戴白喪孝服外,還有許多細緻的禁忌,其中包括:禁止殺生、不能吃肉、不可飲酒、不準娛樂、杜絕歡愉(行房)等等,而且要每天睡前靜默哀悼,以表追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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