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皇帝的權利,下面就都是義務了!比如,皇帝不能擅動國庫,花錢必須經過議會批准;皇帝不能違犯法律,不得動用私刑;皇帝不得干預朝廷政務和司法領域;皇帝不得罷免民選丞相,雖然有權解散議會,但一年之內只允許動用一次特權等等!
這些義務,或者說制約,還有許多細則和分支,規定十分詳盡!總之,未來大漢王朝的皇帝,雖然名義上仍是天下萬民之主,實際上就是個吉祥物了!當然,他可以利用軍權發動對外戰爭,實現人生價值,這又何嘗不是劉緯所期望的結果呢?
叢林法則,弱肉強食!你不去打別人,別人就有可能來打你!和平外交,純屬無奈之舉,唯有拳頭夠硬,那些賤人才怕你,這個世界只有強者受人尊重,弱者只能被踩在腳下,甚至丟進井裡,還得再扔幾塊石頭!
憲法大綱的第二部分,說的就是議會和內閣丞相的權利和義務,具體細則,不必詳細敘述,過去針對這個問題,我們曾經提過,總而言之,權利和義務相輔相成,缺一不可,未來的大漢王朝,將形成皇帝、內閣丞相和議會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約的政治平衡,誰想一家獨大都不可能,唯有精誠團結,眾志成城!
值得一提的是,憲法大綱規定,將國家司法體系完全獨立!未來的督察院和大理寺,在司法領域,擁有不可撼動的絕對權威,議會也好,內閣也罷,在他們的面前都是孫子,千萬不要作奸犯科,否則必遭追究!
不過,為了防止司法體系腐敗墮落或一家獨大,憲法大綱又授予了皇帝司法豁免權,以及委任御史大夫和大理寺卿的權力!
憲法大綱的第三部分,事關民眾,立法精神就是人人平等!也就是說,未來的大漢王朝,將徹底廢除奴役制度,尊重人權,並授予公民出版、言論、集會、選舉等權利,保護人身自由,保護人格、私人財產和私人住宅不受侵犯等等!
與此同時,公民亦應承擔遵守法律法規、納稅、服兵役、接受教育等各項義務!
這可是個了不起的進步!在封建王朝時代,平民百姓們的生活,用一個詞來形容,就是豬狗不如,統治也不把他們當人看,只當是圈養的肥豬和地裡的韭菜,宰膘割苗,毫無顧忌!別說是人權和各種權利了,就連生存權都保障不了!
現在好了!新的國家,終於把普通百姓當人看了,並通過《欽定憲法大綱》明文確立下來,公告天下!這意味著,漢國百姓不僅過上了衣食飽暖的幸福生活,還能比從前活得更有尊嚴,天下大事,也不再是肉食者謀之,而是人人都可以參與其中!
《欽定憲法大綱》在報紙上一經公佈,立時引來天下震動,劉緯這項開拓時代的創舉,好評如潮,熱議如沸,百姓們歡天喜地,奔走相告,所有人都覺得,未來的日子,真是越來越有盼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