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代受责罚(2 / 3)

 歷史 2606 字 2019-08-20

“且慢!王上處事,乃偏頗也!”就在大家都不吭聲的時候,孟獲突然激動起來,還批評了劉緯一句。

“哦?孟君以為,何處偏頗焉?”劉緯被孟獲這樣一說,還真起了點好奇心,想聽聽他的道理。

“此番南中之亂,乃孟獲一人之罪也,王上恩德,屢屢寬縱於某,卻加責於阿妹,實乃偏頗!”孟獲也不知道是沒什麼道理可講了,還是壓根就不講理了,居然不識好歹地這樣說道!

孟獲的意思是,南中叛亂,是我孟獲的罪,你寬縱我,卻懲罰阿幼朵,就是處事不公!阿幼朵為什麼擅離職守,還不是擔心弟弟帶來的生死?帶來洞主為什麼會被俘,還不是因為我孟獲起兵所致?因此,阿幼朵沒罪,罪在我孟獲一人,如果我不反叛,那她也不會擅離職守!

這個如同羅圈套一樣的歪理,孟獲說起來還振振有辭,彷彿他真的相信自己是有理的!

“以孟君之意,當何處置?”劉緯差點沒被孟獲氣樂了,覺得這漢子,怎麼有時候跟不講理的小孩子一樣呢!他用一個意味深長的眼神看著孟獲,好奇地反問了一句。

“吾願代阿妹受笞,以贖其罪!”孟獲語出驚人,竟大包大攬,表示願意替阿幼朵挨那八十軍棍!在場眾人不禁倒吸一口涼氣,驚訝不已,到現在,就是傻子也能看出來孟獲對阿幼朵的心意了!

“代其受罪乎?”劉緯也是一愣,轉而又認真地問道。

漢代律法,的確有一條明文規定,如果犯罪之人體弱(弱女子或太老太小),其親屬可以代替受刑,但量刑需要增加。舉例說明,如果兒子願意替老子捱打,這是孝親之舉,可以替代,不過,必須在原來數目的基礎上,增加四分之一!

眼下孟獲突然提出願意替阿幼朵受笞刑,可他不是阿幼朵的親人,這一條與律法不符,即便代替受刑,也該是帶來洞主的事,哪能輪到他孟獲啊!

況且,一旦代替受刑,原本的八十軍棍,就要漲到一百軍棍,那可是挨一百軍棍啊,即便孟獲是個壯漢也經受不起這樣的責打,一遭受刑下來,非死即殘!

這笞刑,可是中國古代源遠流長的一種刑罰了,說白了就是打板子。民法上的笞刑,是用竹板或木板打屁股,而軍法上的笞刑,卻是用小碗口那麼粗的軍棍打後背!屁股上都是肉,打得如果不重,也就是傷及皮肉,很快就能恢復,可用那麼粗的棍子打後背,這可是容易出人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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