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士兵聚眾鬧事的行為,實質上就是討餉,劉緯還不懂這個?他很清楚,只要給錢,就能平息眾怒!
然而,劉緯是個什麼樣的人,大家都很瞭解,想從他的身上白薅羊毛,可沒那麼容易,給出去的錢,又原封不動賺回來了,而且,還有大量盈餘!
這就是為什麼劉緯沒有把東西直接分發給士兵,卻先給錢,再讓他們去買東西的原因!
試想一下,一旦直接分東西,波斯士兵根本不知道漢地商品價值幾何,無論劉緯分給他們多少,這幫貪婪的傢伙都會嫌少,非但不能平息事端,反而可能因為分贓不均,激化矛盾,造成更加難以收拾的局面!
但是,方式一變,情況就不一樣了!劉緯先以真金白銀髮放給波斯士兵,再故意派人擺攤賣貨,明碼實價,令這些傢伙瞭解漢地商品與金銀的兌換率,他們才會珍惜買到的漢地商品,以為撿了便宜,搶到了寶貝!
那麼,盈餘是怎麼來的?很簡單,許多波斯士兵除了劉緯給的錢以外,自己身上還有一些錢,為了購買這些漢地商品幾乎全部花光,劉緯發出去的是五萬金幣,營業流水卻達到了驚人的十萬金幣,銀幣和銅幣,更是難以計數!
換句話說,劉緯給波斯士兵每人發一枚金幣,可這些士兵呢,卻平均每人花了兩枚金幣!於是乎,劉緯發出去的錢,反倒成了拋磚引玉的誘餌,非但沒讓波斯士兵佔到多大便宜,還掏空了他們的口袋!
不過,精明的朋友們肯定看出來了,儘管劉緯如此一番操作,挽回了損失,卻還是給錢了呀!如果不先給出那五萬金幣,直接售賣這些商品,豈不是能多賺五萬嗎?
換言之,劉緯還是等於賠了五萬金幣,因為他根本沒有必要給這些波斯士兵發放軍餉和辛苦費,那是大流士的事,憑什麼要劉緯來買單呢!
賬是不能這樣算的!其實,人家波斯士兵說的也有道理,他們身為異國人,卻跑到埃及幫助別人保家衛土,付出那麼多的流血犧牲,不給點看得見的好處,的確說不過去!
劉緯雖然與大流士談合作,許諾了很多利益,卻都是未來的長遠之利,或者是國家層面上的巨大利益!
這些看不見摸不著的利益,與波斯普通士兵有何關係?偷著樂的,也只是大流士而已,普通士兵卻沒有直接的好處!因而,出於道義,劉緯給波斯將士們發放一些錢財作為辛苦費,也是理所應當,義不容辭!
不過,這並不意味著劉緯就賠了,他只是少賺了一點而已,而且根本達不到五萬金幣之數!
我們說過,漢地商品大多是工業製成品或土特產,除個別東西,比如絲綢、蜀錦以外,大多根本不值幾個錢!但是呢,這些東西,在西方卻極為稀有罕見,正所謂物以稀為貴,每一個都是天價!
所以,劉緯無論怎麼賣,都能獲得幾倍、十幾倍的暴利,甚至比這個利潤還要更多!
簡單來說,假如波斯士兵收下劉緯給的金幣以後,什麼東西都不買,直接把錢揣回家去,那劉緯鐵定就賠了;但只要他們買了東西,劉緯就絕對賠不了,反而大賺特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