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緯歷數了張允的種種罪行,如秋後算賬一般,發難於張允,說是要數罪併罰,開刀問斬!真所謂人過留名,雁過留聲,看來人啊真不能幹太多壞事,不然遲早有一天,報應不爽!
其實,劉緯於公於私,都必須懲處張允!如今,月荷已經是劉緯的良娣,她雖然一直在恭安養傷,兩人還沒舉行婚儀,但經歷了那麼多,月荷又為救劉緯而奮不顧身,早已令二人之間的感情,心比金堅!
蔡瑁是月荷的親舅舅,兩人成親後,他自然也成了劉緯的舅舅,張允勾結蒯越,驅趕俘虜蔡氏族人,侵奪其家產一事,早令蔡瑁恨得咬牙切齒,恨不能食其肉寢其皮!
因此,劉緯如果不嚴懲張允,連蔡瑁和月荷那裡都說不過去!更何況,張允勾結蒯越,發動兵變,將荊州拱手獻於曹操,此等叛主求榮的大罪,也是不可赦免的!
豈料,張允臨死之際,竟然還是心有不甘,明知自己惡債累累,死不足償,卻還是在試圖狡辯脫罪!他提出,自己曾經做過的這些事,哪款哪條都不足抵死罪!
還別說,張允如此申辯之後,還真令劉緯稍稍一愣!他說的似乎沒錯,依照朝廷律法,的確對他這些種種行為,沒有定死罪的理由!即便是數罪併罰,也不夠死刑的標準!
“早聞漢中王,依律治蜀,公平持中,乃及天下!不殺無罪之人,不懲無辜之囚,今若斬末將,則所申之事,皆孩童耍玩乎?”張允捕捉到了劉緯臉上那一絲遲疑的神情,就好像抓到了救命稻草,連忙一臉正氣,慷慨言道!
張允的目的,就是要拿劉緯的主張來為自己脫罪!還真是,既然劉緯一直崇尚依律治國,不使刑罰濫用,那今天如果殺了張允,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臉了嗎?
“賊夫詭辯!時值戰事,當憑軍法,殺爾若何?”眼見張允的小人嘴臉 ,法正實在看不下去了,大聲呵斥,並道出個過硬的理由!的確,戰時不比平時,令刑法度,都應該依據軍法!
可是,依照軍法,其實也沒有殺張允的過硬理由!說他貪墨錢糧,剋扣軍餉,那也吞佔的是曹軍的,而非劉緯的;斬殺寧死不降的敵將,也是說得過去的,可張允他投降了啊!
至於作戰不利,兵敗的罪責,更輪不到劉緯來懲罰他,畢竟現在張允是曹操的水軍都督啊!
“也罷!孤且不斬汝,然死罪可免,活罪難饒!來人!”劉緯思來想去,好像改變了主意!
“諾!”幾名侍衛已經在場等候多時了,齊聲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