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客场劣势(2 / 2)

 歷史 2102 字 2023-05-11

太大意了!劉緯本來以為,羅馬帝國比那些原始部落一樣的異族國家更加文明先進,又有蓋塔相伴,生命安全不會受到威脅,這才放心大膽地參觀遊覽,有閒心去尋找什麼金字塔,哪知道,反而惹出了這樣的麻煩!早知如此,他就該乖乖地待在船上,留在蘇伊士,何至於陷入如此危機!

事已至此,可能有人會提出疑問,指紋呢?殺人兇器上,難道提取不出凱麗的指紋嗎?

您可不要忘了,這是在公元三世紀的古代,哪有指紋提取技術!文書上簽字畫押的手印,或許還可以做個對比,刀柄上的指紋,根本沒有辦法拓印下來!

況且,即便那個時候已經有了指紋提取技術,這把刀可是劉緯送給凱麗的,上面沾滿了他的指紋!而凱麗呢,只需要行兇的時候,用個手帕什麼的裹住刀柄,再把手帕帶走,那上面就不會留下她自己的指紋!

所以,用兇器上的指紋為自己辯白的做法,劉緯壓根就沒想過,哪怕有那麼一瞬間,曾有過這樣的想法,也很快便打消了這個念頭!

語言不通、文化差異、證據不足、客場劣勢,種種不利因素,使劉緯百口莫辯,為求自保,他不得已只能轉換了一個思路,那就是由堅持無罪辯護轉為量刑商議!

瞭解歐美司法體系的朋友,應該知道,在他們那裡,並不是非黑即白,非對即錯,檢察官和律師以打贏官司,保持勝率為目的,才不在乎自己的當事人究竟有罪沒罪!

因此,在證據不利的情況下,他們往往會勸當事人承認自己沒有做過的罪行,以主動認罪的態度換取減刑,免得給自己的職業生涯抹上汙點,他們會恐嚇當事人,說你不認罪也很有可能被判刑,還不如認罪換取減刑,少受幾年牢獄之苦!

如果當事人同意認罪,他們就會找到法官和對方律師或檢察官,以協商的方式,爭取為當事人減刑,達成協議,一場官司圓滿告終,皆大歡喜,被坑的只有他們代理的那個當事人,明明沒罪,卻鋃鐺入獄!

這就是所謂的量刑商議,足可見西方人口中的司法公正,何等虛偽可笑!不過,今天劉緯所遭遇的這場危機,或許可以引薦量刑商議的做法,能為自己爭取一些時間,等到今後找到蓋塔時,再洗清罪名不遲!

好漢不吃眼前虧,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即便劉緯堅稱自己無罪,在那麼多證人提供偽證的情況下,他也很有可能被尤利安·戴克裡先判定有罪,死者又是奧加略西姆斯這樣的皇親國戚,劉緯很有可能會被直接開刀問斬!

罷了,與其和他們討論到底真兇是誰,還不如聊點別的!劉緯想到這裡,態度異常強硬起來,再一開口,便是語驚四座,振聾發聵!

三國之經天緯地完本全文無錯無刪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