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上早年間,劉備剛剛佔據荊州那時,下令沒收官僚資本,收繳大家世族土地和財富的舉措,更是把荊州權貴階層得罪個精光,可以想見,還有誰會懷念他,支持他呢?
要是這樣看來,劉緯想撫平和征服人心,似乎並沒有什麼難度吧,怎麼會忙得無瑕分身?因為一件意想不到的突發案件!
要說這件事,其實也怪孫權,他早不來,晚不來,偏偏趕在劉緯剛剛攻佔襄陽的時候來了,也正因為如此,劉緯不得不先應付這位來意不明的老朋友,而忽視了其它!
結果,就在那場酒宴之後的第二天,孫權離開襄陽還沒多久,劉緯也迷迷糊糊,尚未酒醒之際,便接到了一則令他震驚而又怒髮衝冠的消息:有一名蜀軍士卒,居然強姦民女,還傷人害命!
蜀軍的紀律規範,是出了名的嚴格,除了“七禁令五十四斬”之外,他還把“三大紀律和八項注意”,也引用到了這個時代,用於要求和約束手下官兵,凡是違犯者,都將嚴懲不貸!
而在這些細緻的條條框框中,劉緯最為強調和重視的,就一個核心思想,那便是:自己的軍隊,來自於百姓,是人民子弟兵,無論官兵將士,任何人都不能欺負老百姓,如有違犯,罪加一等!
尤其是其中的三項罪名,違犯了就是死罪,分別是:欺民害命者斬、劫掠民財者斬、奸宿民女者斬!
這三條鐵律,自從劉緯當年組建江陽新軍那時起,便一直貫徹執行至今,一直嚴格要求,從未有人敢越雷池半步!可現如今,劉緯剛剛攻佔襄陽,卻發生了這種前所未有的惡事,他豈能不怒!
最為關鍵的是,這樁違反軍規,欺民害命的惡事,發生的太不是時候了!在之前的攻城戰中,劉緯千方百計地想讓襄陽百姓知道,蜀軍與民秋毫無犯,並示以言出必諾,說話算數之態的努力,全都白費了,等於是自己打了自己的臉!
正所謂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如果劉緯不能及時處置,傳揚出去,還不一定會造成多麼惡劣的影響!好在目前襄陽百姓們還都不敢出門,這件事影響的範圍有限,他必須當機立斷才行!
憤怒的劉緯,命人押解惡徒前來州府,他要親自審問這個傢伙,看看他究竟長了幾個膽子,竟敢冒如此之大不韙!誰知,後來事態的發展,卻完全出乎劉緯的意料,案情撲朔迷離,難辨真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