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税制改革(2 / 2)

 歷史 2082 字 2022-05-29

當然,在小農經濟為主體的古代國家,想吃肉,可以自己養豬,養雞和養鴨;想吃菜,也可以自己種;想做新衣服,也可以自己紡紗織布,基本可以自給自足!但是,週期太長,況且,豬仔、小雞、棉紗、菜種,這也都要錢啊,原本一窮二白,才剛剛吃飽飯的魏國百姓哪能一次性把這些添置齊全,短期內想要解決需求,還是得靠購買!

於是,魏國糧食大豐收以後,便誕生了一個奇怪的現象,那就是除了糧食價格便宜外,其他商品越來越貴,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官府所徵收的賦稅都是糧食,那可就賠大了!

要知道,治國養兵,可不僅僅需要糧食,還需要許多其他資源和產品!如果府庫當中只有糧食,就得拿這些糧食,去換取其他物資,恰逢糧價下跌,其他物資又價格上漲,官府徵收上來的賦稅,其價值總量將嚴重縮水,何止十倍!

至此,可能有的朋友會提出異議!不是說放羊的、織布的、種菜的、打漁的,交的都是實物麼?這不就是副食和紡織品嗎?府庫當中,又不都是糧食,有什麼可擔心的呢?

表面看來,確實不用擔心,可實際上,這正是傳統稅收政策的一個頑疾!

魚蝦和肉類,很難保鮮,收上來以後,都得放臭;蔬菜,也是如此,全爛了!至於紡織品,好像存放的時間比較長,卻容易因為保存不當,受潮蟲蛀,也會造成不同程度的滅失!

可能有人會說,死腦筋嗎?肉不能保鮮,就交活物唄;魚不能保鮮,就做成鹹魚幹唄!

大聰明,你可真聰明!假如你只養了十頭豬,就讓你交一頭活豬作為賦稅,那可就成了十之稅一了,這在普遍推行三十稅一的古代,屬於“苛稅”,可是會激起民憤的!交一頭豬的三分之一,不殺了交肉,還能怎麼辦?

至於鹹魚,請問,誰來把鮮魚做成鹹魚?鹽不要錢嗎?再說了,官府要那麼多臭烘烘的鹹魚也不頂用啊,這玩意,根本也不值錢!

那麼,儘快賣掉,趕緊變現如何?也是一廂情願!官府在稅收季節,忙得不可開交,人手都不夠用,哪有餘力去販賣這些東西?況且官府可不是商販,要是與奸商為伍,討價還價,也太丟份了吧!就算他們願意賣,也有那精力去賣,這些不能保鮮的產品,急於變現,肯定賣不出高價,必是減價處理,到頭來還是賠本的買賣!

正是由於綜上所述之種種原因,精明的司馬懿非常有預見性地,在推行“墾荒令”的同時,又頒佈了“納賦令”,對魏國稅收政策,進行了一場顛覆性的改革!

相信您已經猜到所謂“納賦令”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了吧?沒錯!就是把收取實物的徵稅方式,改為了直接收錢!這項新政,還有個別名,俗稱“一貫錢法”!

三國之經天緯地完本在線免費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