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便意味著,劉緯推行的社會經濟改革,是成功的,比劉備為了斂財,直接沒收官僚資本,得罪了所有荊州大族,可要高明得多!
不過,經濟改革的成功,並不意味著政治和社會體系改革,便能一蹴而就!雖然世家大族的經濟利益保住了,但政治利益,肯定是要受到影響的!
就比如劉緯之前所推行的大學教育,選拔人才制度,便傷害了世家大族對官場的壟斷,令許多寒門子弟,搶了他們出仕為官的機會,這些傢伙豈能甘心?若是將來劉緯再推行科舉制度,甚至高考制度,估計阻力還會更大!
因此,這即將推行的國民議會制度,實際上就是對世家大族被傷害的,政治利益的一種補償!出仕為官的機會少了,並不意味著他們就不能掌控國家大權,參與到治國理政之中,國民議會,便是另外的一個渠道!
於是,劉緯在組建了大理寺和督察院後,再度頒發旨意,宣佈將組建國民議會!議會的議員,將由各郡德高望重者,推舉產生,每郡兩人,任期五年,可以連任一屆,不得超過十年!
國民議會總部,設在漢中,為漢國政府的常設機構,議員作為本郡人民舌喉,參政議政,代表的是本郡人民的根本利益,通過投票表決,民主集中制度,擁有提案和行政監督的權力!
所謂提案權,就是國民議會議員,可以針對漢國政治、經濟,甚至軍事決策,發表意見和建議,提出自己的方案,交議會進行表決!方案若能獲得議會所有議員三分之二票數通過,即被提交到相關決策機構,比如漢王府、國相府、參謀本部等,作為重要的參考意見,予以重視!
至於行政監督權,顧名思義,便是對漢國國相統領下的各級行政機構,以及官員的任事能力和業績,進行監督與考察,並授予國民議會彈劾國相和地方官員的權力!也就是說,國相或官員若不能勝任,議會議員三分之二表決通過,便可以啟動罷免國相,另換新人的彈劾程序!
不會吧,劉緯這改革的步伐,是不是邁得太大了?居然給國民議會這麼大的權力?如果這些傢伙,總是故意搗亂,給當權者添堵,甚至出於私人恩怨,彈劾這個,攻擊那個,會不會反而造成一片混亂,對國家的發展,沒有好處呢?
呵呵,不要緊的,劉緯之所以敢於給他們這樣的權力,其實早已經留有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