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足以說明,近乎於變態的嚴刑峻法,根本不是治理貪腐的唯一手段,更不是有效手段!某些人的貪慾就像一種癮症,類似賭博,一旦上癮,哪管性命是否堪憂,先撈再說!
因此,大開殺戒,完全沒有必要,對百官群僚的震懾作用,也並不那麼明顯。劉緯認為,與其一刀給貪官們個痛快的,不如留著他們的性命,讓他們活受罪,服有期徒刑,勞動改造,並時時刻刻地警醒眾人,效果應該會更好!
因此,這起貪腐大案的首惡元兇費伯仁,最終被判處二十年監禁,並充為囚工,勞動改造!其非法所得,全部予以沒收,並處以三倍罰金!
至於其他貪賄壞法的參與者,也沒人掉腦袋,皆被處以五年到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充為奴工!這些一貫養尊處優的傢伙,聽得這樣的判罰,痛悔難當,雖然命保住了,可一想自己還要受那麼多年的苦,頓時崩潰不已,還不如來個痛快的呢!
值得一提的是,劉緯雖然嚴懲了費伯仁和費氏一族壞法之人,可他並不希望費氏一族,從此一蹶不振,更不想蜀中最大的費氏商行,受此影響,徹底倒閉,影響了他發展商品經濟的戰略!
因此,劉緯拜請已經年過七旬的費老太公,再重新出山,充任族長,執掌費氏一族,而且鹽井的開採和經營權,他也沒有剝奪,仍舊由費氏一族繼續承擔!
另外,費伯仁雖踉蹌入獄,卻並沒影響費氏其他守法族人,正常讀書出仕,費老太公的孫子費禕,時年十六歲,並以出色的成績,由江陽大學畢業後,劉緯直接拔擢他為王府書佐,成為了漢王近臣!
還記得當年劉緯曾經向費老太公做出的承諾嗎,如今他兌現了!
費伯仁受到了嚴懲,丟官罷爵,成為囚徒,劉緯考慮再三,他州少府的職位,由高興接任!
這個高興,是最早歸順劉緯之人,在經濟和後勤方面,給了劉緯很大助力,可謂資格夠老,功勞不小。他雖然是商人出身,可自從跟隨劉緯以後,便進入了仕途,不再為商。
為了杜絕今後再出現像費伯仁那樣,以權謀私的情況發生,劉緯規定,今後凡家族營商者,不可擔任財政官員!因此,劉緯任命高興做益州少府,還是放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