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漢末三國時期的一種很尷尬的境地,明明各地軍閥如同獨立,漢朝廷的架子卻仍然還在,天子名義上還是天下共主,除了袁術那種傻缺,誰也不敢明目張膽地違抗天子旨意!同時,對張松這種人,你也是無可奈何!
張松暗通的是曹操,而曹操是誰?人家可是大漢司空,天子重臣,張松只不過給曹操獻上一張地圖,這算什麼罪過?人家可是代表了朝廷的啊!張松只是與朝廷聯絡而已,這算什麼罪過?雖然本質上他是賣主求榮,可在法理上又能說得過去!
張翼窘在當場,他那張白臉頓時紅了起來,與身旁的紅臉張嶷都有一拼了!可是他實在不甘心,難道,就拿張松一點辦法沒有?他就沒有什麼其他的罪過?
“主公,其誣告陷害之罪,亦可懲也!”就在這時,王甫突然開口,拱手向劉緯建議道。
“何曾誣告?陰謀陷害,何罪之有?”劉緯立即回應了王甫,還是一句反問。的確,張松沒有誣告行為,而且朝廷法度裡可沒有規定什麼陰謀陷害他人有罪的律條,這種行為,頂多算是違背道德,卻沒有罪!
眼見一個個江陽屬下被劉緯反駁,公廳內的其他眾人,突然明白了劉緯的意思!怪不得之前,他沒有計算龐羲謀反的罪過,而是以殺人害命和強暴女侍來定罪,原來,他是要依律處置!
大漢王朝建立幾百年了,朝廷的律法也比較完善,用以約束犯罪和作奸犯科,執行了那麼長時間,必然有它存在的道理!但是,儒家思想治國理念,又使得漢王朝並非法治,而是人治!也就是說,有沒有罪,罪大罪小,律法只是參考,是皇帝和王公大臣們說得算!
在朝廷是這樣,在地方上就更是如此了!有罪與否,當官的說得算,尤其是到了東漢末年,幾乎沒有人把律法當回事了,而是隨心所欲,想怎麼來,就怎麼來,一時間禮崩樂壞,害法亂象頻生。那些地方上的軍閥諸侯,更是帶頭破壞法度,這些律條基本上是名存實亡了!
而劉緯剛才的言行舉動,則是向眾人表明了一個態度:他推崇依法治國!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任何人都不應該,也不能隨心所欲地破壞法度,更不能因為自己的好惡來給一個人擅自定罪!即便張松和龐羲幹盡壞事,也必須依律處置,否則何以示公正有序?
儘管劉緯沒有明說,但現在公廳內的眾人幾乎全都明白了他的深意!蜀中經歷數次動亂,要想恢復秩序,則法度必行!只有嚴格按照律法治理,才能盡顯公平,也能在很大程度上約束各種壞法行為!同時這其實也是民心所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