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无礼搅闹(3 / 3)

 歷史 2625 字 2021-03-10

“稟主公……二人受刑已畢……然……”門口郎中聞之,慌忙進殿,向孫權拱手致禮,結結巴巴地,似有難言之隱!

“然何哉!”孫權不耐煩地,大聲喝問道。

“然已斃命也……”那郎中只能是怯怯地如實相告,稟報了真相!

“啊?”孫權愣住了,隨即意識到,剛才自己確實動了殺機,鞭笞二百,誰能受得了,肯定把人給打死了啊!這下可毀了,人證都沒有了,自己豈不是百口莫辯?

至此,可能會有人提出疑問,挨鞭子而已,至於嗎?又不是打板子,還能把人給打死?能,還真能!只要數量夠多!

作為生活在和平年代的你我,根本體會不到,挨鞭子,是何種鑽心刺骨之痛!其實,如今世界上的某些國家,仍保留有鞭刑,比如新加坡,觸犯刑律者,除了要付出失去自由的代價外,還得挨鞭子!

別小看了這鞭刑,一鞭子下去,痛不欲生!曾有人,被判鞭刑三下,結果剛打兩下,就疼暈了過去,休養了三個月,欠的那一下,又補上了!說實話,還不如一次就打完了,遭了兩回罪!

這下子您明白了吧,三鞭子,都能如此之痛,二百鞭子,是個人就受不了,就算不死,也得丟半條命!況且,行刑者已經看出來了,孫權就是想要他們的性命,豈能手下留情,還不往死裡打!

想到這裡,孫權腸子都悔青了!早知如此,何必當初!眼下自己被陸延這小屁孩將著軍呢,還得想辦法挽回局面才是!

“吾,為江東之主,何須如此下作?問罪當誅,亦不辱其身也!”孫權沒有了證據,也只能是自己試圖去解釋了!他的這個說法,聽來倒也合理!

孫權的意思是,自己身為江東之主,行光明正大之道,豈能濫用私刑?就算我想折磨陸遜,也用不著這麼陰謀下作吧,完全可以名正言順,何須多此一舉?

孫權這句話,還有一層意思,那就是這件事如果是我乾的,我完全可以承認,根本用不著隱瞞!因此,可以推論,肯定不是我乾的!

“吾父,為東吳大都督,位極人臣,何須陰謀下作,與漢王私通乎!”豈料,陸延竟然在這裡等著孫權呢,幾乎用一模一樣的口吻,當即反駁質問孫權道!

三國之經天緯地完本全文無錯無刪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