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既然劉緯想打晉國,直接開打就是,為什麼還要上演一出索賠的戲碼呢?原因,還是那句話,為了師出有名!
統一戰爭,本來應該是正義之戰,順應天道,符合民望,但是漢國若不分青紅皂白,直接開打,就難免有點窮兵黷武,仗勢欺人的感覺啦!
可能有人會說,晉國都可以主動挑起戰爭,為什麼劉緯不行呢?您別忘了,司馬懿開戰的理由,是劉緯頒佈的那個五年計劃,也就是說,其實是劉緯挑事在先!
司馬懿雖然罪大惡極,死有餘辜,可他畢竟是晉國的太上皇,他死了,屬於國喪,按照中國傳統道德觀念,別人的國喪期間,不宜出兵攻伐,即所謂的“師不伐喪”,如有破例,則屬於“失德”,將會大失人心!
所以,即便劉緯準備開啟滅晉之戰,也必須找一個過硬的理由,否則,不僅師出無名,更有可能令晉國臣民同仇敵愾,一致對外,阻力和難度,相當之大!
你想啊,晉國面積可不小,又都是中原繁華之地,人口密集,漢軍總不能像司馬懿那樣,打到哪裡,就殺到哪裡吧?屠城的惡事,可不能做,要是晉國百姓不接受漢軍的到來,拼死抵抗,你說該怎麼辦呢?
為了避免無辜民眾的傷亡,同時,也為了減少漢軍的損失,劉緯絕不能幫司馬昭團結人心,激勵士氣,因而,必須師出有名,以利於晉國百姓更容易接受漢軍的到來,而不至於強烈牴觸!
所以,劉緯對司馬昭提出了戰爭賠款的要求,於情於理,這都是應該應分的,十萬萬貫,聽起來雖然有點誇張,卻是十幾萬條人命,以及難以估量的巨大經濟損失之賠償,你說多麼?其實一點也不多!
當然,劉緯知道,司馬昭肯定賠不起,他要的是個態度!為什麼劉緯在電報中強調,必須讓司馬昭給個說法呢?言外之意就是,即便你賠不起,也得有個認錯的態度,到底是分期賠付,還是割地抵債,最起碼得有賠償的誠意!
事實上,劉緯也是做好了兩手準備,滅晉之戰,可打可不打!只要司馬昭誠心認錯,願意賠償,方式方法,完全可以商量,仗也可以不打!
不打?為什麼不打?吃了那麼大的虧,就這麼黑不提白不提地糊弄過去啦?沒有明確的說法,自然不行,可如果司馬昭願意賠償,劉緯還是更傾向於暫時不打!
漢國這一次的損失太大,且不說死了多少人,損失了多少錢糧,僅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被破壞,一時間,就很難恢復!
咸陽工業區雖然沒有遭到太大的破壞,卻停工停產了那麼久,而且,由工人組成的民兵,又傷亡了那麼多,想要恢復生產,恐怕不是一朝一夕之事!
漢中工業區也是如此!雖然晉軍沒有打到那裡,可他們虛晃一槍,導致劉緯判斷失誤,下達了疏散避難的動員令,那些人員、機構、設備和物資重新歸位,恢復正常秩序,也需要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