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權突然發現,自己好像被司馬懿給耍了,氣得火冒三丈,大發雷霆!誰料,張溫又轉達了司馬懿提出的另外一個交換條件,那就是用俘虜的吳兵,交換糧食!
這裡,我們稍微解釋一下,何為“斛”,它是一種古代的計量工具和單位,不是重量單位,而是容積單位!
秤,這種計量重量的工具,其實早在春秋時期,就已經出現了,楚國的木衡,便是其雛形!可是這種東西,卻只能用來稱量較輕的物品,比如金屬貨幣等,但拿來稱量成百上千斤糧食,就顯得不太趁手了!
於是,古代先民便發明了用容積稱量的各種容具,用來計量糧食,包括升、鬥、斛等!按照漢代計量標準,十升為一斗,十鬥為一斛,而常見於古籍記載中的“石”,其實就是斛的通俗叫法,既一斛等於一石,約等於一百二十斤糧食!
當然,這個重量,也不是固定的,畢竟是用容積來計算,必須考慮到糧食作物的密度和顆粒之間的縫隙!其中,一斛豆類,肯定是最輕的,而一斛麥粉,那肯定就是分量最重的!
明確了這一概念,我們再來看看司馬懿向孫權索要的糧食,究竟有多少!
簡單用一萬斛乘以一百二十斤,那就是一百二十萬斤糧食!據推算,東漢一斤,大概相當於200多克,約不到半斤左右,那麼摺合成現在的度量衡計算,這一萬斛,大概相當於現代的五十萬斤糧食!
五十萬斤糧食啊,那得是多大的一堆!按照三塊錢一斤計算,價值一百五十萬元人民幣!況且,在民以食為天的古代,糧食是極為珍貴的,實際所值的價格,可能會比這還要高上幾倍,可想而知,是多大的一筆開銷!
不過,對於個人來說,這些糧食顯得很多很多,但對於一國或一支軍隊來說,卻又顯得微不足道了!
假設一名征戰在外的士兵,一天需要吃五斤(漢斤)糧食,那麼一萬斛糧食,僅夠一萬軍隊吃二十多天而已,還不到一個月!
況且,五斤只是最低供應,在缺乏副食產品的古代,只靠主食果腹,士兵們可能吃的還要更多,再加上損耗、變質、貪墨、折損等情況的發生,這一萬斛糧食,估計也就夠十天所用!
十天?什麼仗打十天就能完事的!千里行軍,一走就得十天半月,這點糧食,還不夠塞牙縫的呢!因此,古代戰爭當中,萬人以上的大兵團作戰,所耗糧草,是個天文數字,動輒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石,這一萬石糧食,根本就是毛毛雨!
如此看來,司馬懿所提出的交換要求,並不過分,無非就是一萬大軍十日的口糧而已,卻能換回三千被俘虜的吳軍士兵,這筆買賣,孫權不賠,可是他獲知了這個交換條件後,還是猶豫了,遲遲未能下定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