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三怒了,大吵大嚷,說他們同村的鄉鄰,前天來賣糧,還三十文錢呢,怎麼今天就二十五文了?糧鋪掌櫃終於說話了,還是一臉鄙夷之色,告訴張三,那是前天的價!你賣不賣?明天可能還會更低!
張三無語了,默默在心裡算了一筆賬!因為糧鋪使用的是大斗,本來的五十鬥糧,只能按四十五斗賣,價格每鬥二十五文錢,總共可得錢一千一百二十五文!但是,張三這些糧食,本來該是五十鬥,按照三十文一斗的價格,可得錢一千五百文!也就是說,張三無形之中就賠了三百七十五文錢!
交稅,需要一貫錢,也就是一千文錢,那麼張三剩下的餘額,只有一百二十五文了!這點錢,想要買布,給老婆孩子做新衣服,根本不夠用,現在的布價那麼高,也就夠做倆肚兜的!
望著妻兒那失望的神情,張三終於受不了了,一賭氣,決定不賣了,推車離開了這家糧鋪!然而,賭氣是無濟於事的,糧還是得賣,稅也必須要交,他還得想辦法變現!
於是,張三又去了另外兩家糧鋪,一打聽才知道,他們用的也是大斗,而且收購價格,比剛才的糧鋪還要低,竟然是每鬥粟米二十四文錢!
此刻,張三多少有些後悔了,卻仍不甘心,又去了官府收購糧食的門面,心想:商人黑心,官府不至於也像他們那樣,如此坑人吧?
一開始,張三還是很高興的,因為他發現官府用的是標準鬥具,不像黑心商人那樣,使用大斗!可一打聽才知道,官府收購的價格更低,竟然是每鬥粟米二十文錢!怪不得這裡人煙稀少,門可羅雀,沒有人排隊,原來把糧食賣給官府,還不如賣給黑心商人!
至此,張三幾近絕望,卻仍抱有一絲幻想,索性來到街邊,找了個地方,把粟米擺開,高聲叫賣起來,他賣的價格,是一升三文錢!十升為一斗,也就等於說,張三街邊賣糧,是按照他的心理價位,即一斗三十文賣的!
這個價,能賣出去嗎?能!糧鋪開出的價碼是收購價,但轉頭再賣給城鎮百姓,肯定要加利潤,也會賣到三十文錢以上!況且,批發和零售,肯定不是一個價,張三這個辦法,別說,還真就可能最終收穫一千五百文錢,比賣給糧鋪,划算多了!
然而,事情沒有張三想得那麼簡單,五石糧食,那麼大一堆,一升一升地賣,可不是一天兩天就能賣光的!他大老遠地來趕集,又排了那麼久的隊,已經耽擱了不少時間,日頭西沉,天色漸晚,要是不在天黑前趕回家,就得在鎮上住一宿了!
住一宿,哪怕是最簡陋的大車店,三人也得六十文,還不算飯錢!要是三五天還沒賣完,張三可就賠大了!於是,這傢伙一賭氣,不住店了,只買了點吃食,與老婆孩子一起嚼裹一下,索性在鎮上露宿街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