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風險確實有,不過劉緯認為,把權力關進籠子裡,多些限制與監管,總沒有壞處!封建時代的官員,權力一般都大得嚇人,一郡太守,甚至縣令,如同當地的土皇帝,隻手遮天,這實在是太可怕了!
若地方官員是好官,尚且罷了,但若是貪官酷吏,遭殃的就是百姓!同時,由漢末亂世的經驗來看,地方官員,權柄過重,容易造成割據與分裂的局面,甚至激起那些野心勃勃的陰謀家,割據自立的野心和圖謀!
現在,劉緯所進行的改革,可謂是為權力上了兩道鎖,雙保險!
議會可以監管行政,也就是說,中央和地方官員幹得怎麼樣,他們是有權力監督,甚至提出彈劾的,凡是那些不作為的庸官、昏官,都將原形畢露,罷官奪爵;
而督察院,負責監察官員們的違法行為,凡是貪汙受賄,以權謀私,草菅人命,多有不法的那些貪官、髒官和酷吏,也都將無所遁形,受到法律的嚴懲,絕不姑息!
試想一下,督察院的職能就是這個,他們豈能不認真查處?否則自己就沒有存在的意義!而議會,也只有這麼一項權力,他們又豈能不秉公辦理,積極監督?否則,一天閒著幹嘛啊!
如此雙管齊下,益州官場,恐怕又將引起一場新的地震,定然面貌一新,這可比靠劉緯或者少數幾個人的眼睛去監管和控制,要高效得多!劉緯也就不用非得經常自己下去,微服私訪了!
當然,任何的機構和部門,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就必然會產生弊端!
比如督察院,本來一開始設置的初衷是好的,但若發展畸形,很有可能會演變為專門罵人,搞政治鬥爭和人身攻擊的刀槍,被人所利用(像明朝那樣);
議會也是如此,若不能健康引導和發展,恐怕會淪落為互相扯皮的鬧劇舞臺和權力爭鬥制衡的工具,整日爭吵不休,背離了民主化建設的初衷,甚至發展成一顆毒瘤!
那麼,該如何避免這些弊端,使其健康良性發展下去呢?不用擔心,只要劉緯在,他是絕對不允許這樣的情況發生的!劉緯所擁有的一票否決權,其實就是最後的一道閘!
這不,在國民議會的第一次會議上,劉緯便動用了這個權力,否決了議員們的一個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