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不到吳美芝,費雲逸心中十分不安。
到了第三天,吳美芝還是沒有回來。
家裡卻來了幾個警察。
警察一進門,便用手銬將他銬住。
費雲逸詫異道:“你們這是幹什麼?”
警察冷笑一聲:“幹什麼?你犯罪了,我們來抓你回去審問。”
費雲逸大驚:“我犯什麼罪了?”
他首先想到的是吳明軒。
自己被吳明軒打了。
難道還被他倒打一耙,誣衊自己打他?
但警察說出的罪名,是他從未想過會和自己扯上關係的。
警察說:“你涉嫌綁架吳美芝,現在帶你回去調查。”
綁架吳美芝?
費雲逸愣住了。
警察沒有再給他解釋的機會,將他押回了警局。
費雲逸到了警局後才知道。
吳家報了警,說吳美芝失蹤了。
並且一再強調費雲逸綁架了吳美芝,還到吳家勒索錢財。
這一點,吳家的鄰居們可以作證。
費雲逸到吳家,並和吳明軒發生爭執,鄰里街坊都有看到。
但,大家不知道的是,費雲逸不是到吳家要錢。
而是到吳家找吳美芝。
費雲逸百口莫辯,堅稱自己沒有綁架。
但是,警方根本不相信他的話。
首先,吳美芝失蹤當日,費雲逸的確去過吳家,還和吳明軒起了爭執。
這一點,吳家的司機和傭人都可以作證。
其次,吳美芝學校的看門大爺也作證,是費雲逸接走了吳美芝。
這一點令人奇怪非常奇怪。
這位大爺當日明明給費雲逸說是吳明軒開車接走了吳美芝。
但等警方詢問時。
他卻改口說是費雲逸接走了吳美芝。
費雲逸那日出門去找吳美芝有鄰居看見過他。
大家也都知道吳美芝住在他家,但那日卻未見吳美芝。
種種情況聯繫起來,警方相信是他綁架了吳美芝。
之後,費雲逸就一直被關在看守所裡。
直到半年後,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起訴他。
蘇晴聽到這裡,不禁奇怪:“不是說你綁架嗎?”
怎麼又以故意殺人起訴?
費雲逸苦笑一聲:“你也覺得奇怪不是,當年我也是。”
費雲逸不知檢方為何要以殺人罪名起訴他。
他只擔心吳美芝。
有好心的辦案人員悄悄告訴他,吳美芝的屍體並未找到。
但吳家人相信她已經死了。
因為“綁架犯”費雲逸已經被抓了。
如果吳美芝還活著,她早就回來了。
吳家人推測,吳美芝一定是被費雲逸藏在某個地方,無法脫身。
而費雲逸被捕,沒有人給吳美芝送吃送喝。
她肯定早就餓死了。
檢方採納了這一推測。
案子審了幾個月,費雲逸被判有罪。
但因為吳美芝的屍體一直沒找到,很多關鍵證據也缺失。
所以最後,法庭沒判他死刑,而是判了入獄三十年。
他留得一條命。
但是,失去了寶貴的三十年人生和他最愛的人。
費雲逸講述完自己的故事,看著蘇晴,一字一句的說:“我是被冤枉的,我沒有殺美芝,我愛她!”
蘇晴點點頭。
她相信這位費先生的話。
看得出,他真的很愛那位吳美芝。
不過,吳美芝怎麼會被說是被人殺害了。
如果真是被殺了,為什麼屍體又沒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