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這是什麼情況?”
“所以,你認為隊長是你以前的主人?九重獄的惡魔?”
杜顯問出這個問題時,宋俏剛和邢芳菲黎然二人簽完合同,邢芳菲簽訂的是臨時成員合同,而黎然是正式成員合同。
當然,不是宋俏區別對待,是黎然強烈要求的。
宋俏原本只想收五個隊員,這次隊員們集結,她順便將其他隊員的合同進行了一點修改,因為這次組隊後,他們隊伍內需要將各自的能力以及道具技能說清楚,方便之後遊戲內協同戰鬥,他們需要更深入的瞭解彼此。
而為了個人的隱私安全,宋俏將合同內關於“成員情報”那一欄進行了補充修改。
在小隊公約的約束下,所有隊員(包含正式和臨時以及隊長宋俏)都不可在未經本人許可的情況下,將隊員的個人情報洩露給其他人。(包含但不限於玩家以及遊戲內boss/npc)如遇特殊情況,一旦洩露,積分直接清零。
合約是雙向的,不僅隊員無法洩露,就算因各種不可抗力洩露出去,對面那個人也無法聽到隊員所說具體情報是什麼。
此條協議在該隊員退隊後依然生效,時效期為永久。
同樣的,作為臨時成員的邢芳菲,可以在每場遊戲成功通關後獲得1000隊伍積分獎勵,用於自行購買。
黎然拒絕了宋俏給積分的好意。
他成為惡魔僕從之後,所有道具能力都是惡魔賦予的,他的商城裡沒有能用積分購買的東西,甚至不會感覺到口渴和飢餓。
但他通關遊戲之後,依舊會獲得相應的隊伍積分,黎然讓宋俏自己收著就好。
但宋俏還沒喪心病狂到不算對方的伙食費,不然一群人都圍在一起吃飯,就剩黎然一個在旁邊幹看著也太尷尬了。
……
黎然看著宋俏將兩份合同一一檢查完簽上字,才點頭回應杜顯的問話:“我確定她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