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房子是我爸媽的,但是他們就我一個女兒,那也算得上是我們家的鋪子吧。
他們賣房子的時候沒有通知我,花錢的時候也沒有通知我,難道這不是犯法的嗎?我也應該有知情權啊。”
這話說的?讓律師覺得,這人是不是沒有上過九年義務教育,不然怎麼能睜眼說瞎話呢?
“如果那兩間鋪子不是屬於你的,那麼他們確實有權可以自主買賣。
這個鋪子跟你沒有任何關係。”
張茗雪聽到這裡非常的生氣。
“難不成我就一點都沒有?
就算是這樣,那我爸媽的存款什麼的,我爸離開之後總有一點是屬於我的吧,總不能全部都是我媽的吧?
我不管,我就是要讓我媽給我一筆錢,必須要給我,所以我爸的遺產要分給我。
我不相信我爸沒有錢。”
律師:“……”
“那請問你的爸爸去世多久了呢?”
“六年了。”
她高考那年去世,如今她大學畢業都兩年了。
在公司的崗位一直不太好,她不喜歡,卻又不能換,如果有錢了,她肯定要住的近一點,最好換一個好一點的工作。
有錢了就能買房子,結婚,她想要跟聞興生在一起,想要讓他媽媽高興。
“從我爸去世那一年開始,我媽就沒有跟我說過這件事。
如今我馬上就要結婚了,我需要嫁妝,可是我媽一毛不拔,那我就只有跟她打官司了,我爸留下來的錢也有我的一份,不是嗎?”
律師:“……”所以,你這些年就是白吃白喝的了?
你上學,生活費都沒花錢?
“那你這些年的學費和生活費都是你自己掙的嗎?”
“當然不是了,我媽給的,但她是我媽,我的學費和生活費本來就是她該給我的啊,這怎麼能夠混為一談呢?”
張茗雪覺得這是兩碼事,她的生活費和學費,那是老孃本來就應該出的。
至於其他的那是其他的問題不是嗎?
律師:“……”
“目前你並不知道你爸當初有沒有留下錢,如果你能夠知道的話,那我們就還有起訴的可能。
不然就你目前說的這些情況,我只能告訴你,無法起訴。
你父母的房子,他們完全可以自己做主賣掉,用來治病也是理所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