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書中為何會提起他,是因為,書中的男女主,季晏禮和姜欣欣結婚前夕,姜欣欣從夜校放學回家,走到半路上,差點被人給擄走,幸好被季晏禮給撞見!
季晏禮跟歹徒搏鬥,雖然受了傷,但在姜欣欣的幫助下,倆人最終還是制服了歹徒,將人扭送了當地公安局。
結果,公安局的人一對比,才發現他就是正在通緝的頭號犯罪嫌疑人,獵鷹!!
他是他們組織中的一個重要人物,而他們這個組織則從1978年開始就陸陸續續拐賣婦女兒童一百四十八人!
成為當時轟動全國的第一大案!
因此,英勇制服獵鷹的姜欣欣和季晏禮還獲得了上面的嘉獎,季晏禮也因為這次嘉獎,順利競選上了廠裡的副廠長。
回憶到這裡,宋時微有些無語,沒想到提前這麼多年,讓她在這裡給遇上了!
這人可是個狠人,怪不得會盯上她們,她一個女人還帶著兩個孩子,很容易成為他們組織的目標。
也不知道周成找沒找到孫梅梅,此時她甚至有些後悔讓他去找人。
萬一這孩子出點兒什麼事,她不得愧疚死。
可眼前也不是她愧疚不愧疚的時候了。
她和周林倒成了最危險的了。
如果民兵隊的人沒來,她又制服不了獵鷹,那很有可能最後的結果就是,她們都被打暈帶走,她會被拐賣到窮山闢水的山窩窩裡給人當媳婦兒,周林會變成跟眼前這個孩子一樣,被逼著去偷東西,偷不到面臨的就是一頓毒打。
一想到這裡,她就忍不住在心裡哀嚎:怎麼就這麼倒黴?跑到這偏遠的海島上,逛個大集還能遇到書裡的反派!可真是鹽罐子裡生蛆——倒黴透了!
雖然她前世練過,身手還不錯,可這獵鷹也是個練家子,而且不是有句老話說的好嗎?
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不怕橫的,就怕不要命的!
宋時微還要顧及著身後的兩個孩子,而且她可不想死。
但獵鷹這樣的早就把腦袋拴在了褲腰帶上,他們一出手,那就是下死手。
宋時微想,如今唯一的辦法恐怕就是她先發制人,趁著他放鬆警惕的時候,再出其不意的將人給制服,不然,可能真的就沒什麼機會了。
想到這裡,她悄悄朝周林靠近,揹著的那隻手,緩緩的伸進了周林挎著的籃子裡。
抓了兩顆雞蛋在手心裡。
此時的獵鷹看向宋時微的目光更加的肆無忌憚,彷彿X光一樣,上上下下的打量著宋時微,眼裡的淫光看的宋時微直犯惡心。
要是真落在這獵鷹的手裡,她不敢想象自己到底會有一個什麼樣的下場。
獵鷹還在淫笑著,往前走,手裡的匕首在指尖把玩著。
宋時微握著雞蛋的手心早已出了一層的細汗。
就在倆人距離差不多還剩兩米左右。
宋時微飛快的將手裡的雞蛋朝著獵鷹的臉上摔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