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過,李博陽並沒有在抽屜內找到什麼磕碰的痕跡。
這就說明,鬧鐘是直接掉落到地上的!
可這麼一來的話,鬧鐘的兩節電池應該是掉落在地上的才對。怎麼會在抽屜裡?
這是有很大的漏洞的!
這就可能是有人,他特意將鬧鐘的電池給摳出來,扔到了抽屜內後,他再把鬧鐘給丟到了地上。
還有日曆上段剛的名字,段剛的聯繫方式。
這也很不正常。
之前,刑警大隊他們以為這是張曼曼所寫的。
可是,他們忽視了一點,那就是字跡!
男生的字跡跟女生的字跡還是有區別的。
只要細心地進行觀察的話,就可以看得出來。
在筆畫上,男生的字會比較用力。結構上,男生的字比較周正,也就是很像方塊,女生的字就顯得比較溫柔,圓潤。
李博陽看著這字跡,這字跡是比較深的,也就是寫的人是比較用力的,字也是周正,像方塊。
故而,這是男性的字體,並不是女性的字體。
既然這字不是張曼曼寫的話,那麼又是誰寫的呢?
難道是段剛留的嗎?
因為張曼曼曾經找過段剛要姓名跟電話。
所以那個時候,張曼曼是拿日曆本,給段剛寫姓名跟電話號碼了?
想要調查清楚究竟是不是如此,也很容易。
段剛他就是被關押在拘留室。
找他問一下當時張曼曼在找他要姓名跟電話號碼的時候,是拿什麼記的。
“她當時是拿一本日記本吧。”
段剛在回憶了一會兒之後,他跟李博陽這樣說道。
“日記本。”
李博陽在聽到了段剛這麼說以後,他立即去在張曼曼的出租屋尋找。
在張曼曼的行李箱裡面,他們果然發現了一本日記本。
在這日記本里面主要記錄著一些電話號碼,段剛的聯繫方式就在這裡面。
李博陽微微皺眉。
這樣子的話,那就跟段剛的姓名跟聯繫方式出現在日曆本上出現了違和。
既然張曼曼已經把段剛的姓名跟聯絡方式已經記在日記本里了,又為何在張曼曼床頭櫃旁的日曆本上面還記載著段剛的名字跟聯繫方式呢?
這裡面是不是有什麼東西可以挖出來?
“你把這首詩給抄寫一遍。”
李博陽將李白的詩作將進酒遞到了段剛的面前,給了段剛紙跟筆,讓段剛將這首將進酒給抄寫一遍。
“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復回。”
“君不見,高臺明鏡悲白髮,朝如今,思暮成雪。”
“……”
段剛的抄寫速度還是非常快的,在沙沙的聲響之中,段剛很快就將這首將進酒給抄寫了一遍。
“你再把這首將進酒給抄寫一遍。”
“哦!”
段剛也沒有拒絕,他拿起筆來,再次將李白的將進酒給抄寫一遍。
李博陽讓段剛再把李白的將進酒給抄寫一遍的用意,並不是在為難他,而是想要通過他兩遍的抄寫字跡,來看一看他是不是使用自己本來的字跡。
一些高明的犯罪分子他們會故意偽造自己的字跡,來達到開罪的目的。
通過反覆抄寫的方式,可以還原出犯罪分子原來的字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