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平日裡有點貪錢還有點好色,但大毛病沒有,好色也都是你情我願的事情。
對待公事,矜矜業業。有百姓前來申冤,也從沒有不管過。
就是資質比較平庸,沒有多少本事。
遇到不需要動腦子的案子,就普天同慶,你好我好大家好。
要是遇到那種不好解決的,小事壓著不理,大事就為難手下人,就這麼一個官。
出事是在三個多月前,一個極其普通的清晨,突然有婦人送來了一筐雞蛋。
說是感謝青天大老爺明察秋毫,還了她家男人一個公道。
收筐雞蛋是小事,所以當時也沒人放在心上。
誰知,在這筐雞蛋之後,接連一個月的時間,又有不少百姓陸陸續續的往縣衙後門送東西。
一些自家種的菜,還有送雞鴨魚肉,送糧食的。
與此同時,縣裡傳出了一些讓人摸不著頭腦的聲音。
說是縣令大人鐵面無私,明察秋毫。
經他手審理的案子,僅僅一個晚上就能水落石出,還冤者一個真相大白。
都是百姓們飯後茶餘紮在一起聊的事,談起孫縣令,就沒有人不豎起大拇指稱一句好官的。
更甚於,百姓還私底下給他起了個別名,“黑天大老爺”。
專門在晚上審案子的縣令大人,一審一個準。
可這事怪就怪在,被稱為好官的正主,孫大人他啥也不知道啊。
什麼明察秋毫,什麼還人公道,孫大人簡直一頭霧水。
要不是百姓說的認真,手下人學的確切,他都以為朝廷派了人下來接他的位置了。
讓人去仔細打聽了一下,才知道百姓們說的是衙門半夜有人審案。
只要晚上來衙門伸冤的,當晚就能給解決。
第一次來報案的正是送雞蛋的那個婦人,她男人那天晚上跟人在鎮上喝酒,一共三個人,一直喝到很晚才回來。
回來的路上有人失足落了水,她丈夫當時醉的沒那麼厲害,就跳下水去救人。
結果人沒救回來,還被清醒後的另外一人誣陷故意殺人,第二天一早人就被抓進了大牢。
沒有證據證明男人清白,那婦人無處申辯,就一直跪在衙門口喊冤。
起初是被衙役驅趕,後來見沒有用,衙門的人也就不管她了。
然而跪了兩天,在第二天的晚上,縣令突然再一次召見了她,還重新審理了此案。
孫大人聽完立馬讓人去查了案宗,卻發現宗捲上的記載已經成了兩張白紙。
再去牢房一看,犯人當真換成了當初指證殺人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