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長安語速很快,似乎是有些慌亂。
江黎側過頭眯著眼睛看著他,不太相信的反問了一句,“你說的是真的?”
“當然,千真萬確!”
沈長安就差指天發誓,江黎勉強信了,又甩出一句。
“那行,暫且相信你,後續要是讓我知道你們的關係沒那麼單純,就後果自負哈!”
“嗯嗯,我怎麼會騙你呢。”
沈長安說到這已經在冒冷汗,他幫著包了幾塊糕點,江毅就在外面喊他了。
沈長安跑出去後才鬆了口氣,不過心裡還是隱隱的不安。
要是被小黎知道他騙了她,後果應該會很嚴重吧?
這次是他魯莽了,說話之前沒考慮清楚。還是要找個機會把事情說清楚,下次一定不能再欺騙她了。
張玉花搶奪孩子的案子正式開始審理,她這個案子比較簡單,涉及到兩個弟弟作為人證。
因為她利用親戚的關係前後兩次搶奪江黎的孩子,性質比較惡劣,加上江黎這邊不需要任何賠償,堅持不和解。
最後判決下來,張玉花被判有期徒刑兩年。
作為人證的張國棟和張國良,因為搶奪的過程並沒有得手,而且不是幕後主使,加上將功抵過,最後每個人被關一個星期,象徵性的處罰一下,這件事就算過去了。
兩人早就做好了坐牢的準備,一個星期的處罰對他們來說並不長,也在能夠接受的範圍之內。
只是張玉花就很不甘心了,她就搞不明白了,她之前不是以滋事挑釁的罪名被關進來的嗎?
怎麼一轉身就成了搶奪孩子,從行政治安處罰變成了刑事處罰。
這前後的差別太大,張玉花試圖聯繫家裡人為她辯護。
但眼下這個情況,竟然沒一個人靠得住。
讓她最受打擊的是,她一直覺得能力非常強,被當成依靠的丈夫也被關進來了。
丈夫現在自身難保,自然沒精力管她的事。
可從小到大被她寵愛著長大的女兒,竟然也對她不聞不問。
張玉花滿心的期待破裂,頓時心如死灰。
當審判結果出來的時候,她的心裡沒有一絲波瀾。
為了讓丈夫升遷,為了讓女兒嫁給沈長安過上好的生活,她才做出搶奪江黎孩子的事情。
她為這個家付出了一切,沒想到最後壓根沒人管她的死活。
早知如此,她何必要鋌而走險?如今也不會落的無人問津,獨自坐牢的下場。
張玉花被推下去的時候,她一直低著頭。
那張已經不年輕的臉上滿是頹喪和後悔。
只是時間不能重來,做過的事情就要付出代價。
江黎以前不追究,她小日子過得滋潤,下了一次又一次的手。
原本以為自己每次都可以僥倖逃脫,原本以為以江黎軟弱的性格,根本不可能去告發她。
沒想到在他們的作惡積累到一定程度的時候,江黎突然就對他們出手了。
如果她第一次下手,江黎就報公安了,當時的事態不嚴重,他們最多被警告幾句,以丈夫當時的人脈和職位,肯定連牢都不需要做就被放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