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自己接下來遇到的事情,他周瘋子解決不了?
又或者說,現在他就已經很為難了,所以才會讓自己找楊寧?
正琢磨著,許副局長出來了,身前身後圍著好幾個人,這些人說笑著紛紛上車,回了分局。
回賓館的路上,我在一家電話亭又買了一沓手機卡。
接下來的幾天,許副局長一直沒回家,更不單獨行動,就連去市局開會,都有好幾個便衣跟著。
很明顯,這是在防我!
而我在車上對林隊他們說過那些話,等於放了個沒味兒的屁,這些人依舊按部就班,沒人私下裡去做什麼。
想想也不奇怪,都是有家有口的人,誰都不會因為我說了什麼,去冒這個險。
這天上午,街邊報亭的《龍江日報》、《雪城晚報》刊登了我的大幅照片,“通緝令”三個鮮紅大字特別醒目。
我買了一張看,是B級通緝令!
去年年底,我國將通緝令分成“A級”和“B級”兩個等級。
A級通緝令,是全國範圍內發佈的、級別最高的通緝令。
B級通緝令,是應省級公安機關請求發佈的。
遲到了這麼多天,看來這東西也得一級一級的申請,多耽誤事兒!
報紙上的照片,是我接受電視臺採訪時拍的,還挺精神,一點兒都不像以往那些通緝犯凶神惡煞。
如果用手擋上通緝令三個字,一準兒以為是在表揚某個新時代四好青年。
我有些想笑,這麼多年了,除了黃瘸子他們,兄弟我是榮門第二個被通緝的賊!
這一下,更出名了!
仔細看通緝令內容,文中我的身份竟然是收藏家,而不是個賊!
這有些讓我意外。
接著往下看,這上面只是簡單地說我喬裝打扮後遷入分局,毒死了犯罪嫌疑人,又搶車潛逃。
裡面沒提搶槍的環節,這就有點意思了。
想了想,老疙瘩肯定也知道了,於是給他打了過去。
“老疙瘩,是我!”
“哥,你怎麼才聯繫我?”接起電話以後,他語氣有些急。
“啥事兒沒有,放心吧!”
“我去找你!”
“不行,我不想你們摻和進來!”
“楊閻王早就知道了!”
“他怎麼說?”
“啥都沒說……”
“那行,就這樣吧!”
“哥——”
不等他說完,我已經掛了電話,有拔下了電話卡,換上一張新卡後,拿起筷子繼續吃麵條,另一隻手還翻著報紙。
通緝無所謂!
此時別說那些警察,就算張思洋坐在對面,都認不出我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