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髮師送我們出門,扶著門框“嬌滴滴”喊:“我叫託尼,歡迎再次光臨……”
我總覺得理髮時,他那小眼神一直朝我飄呀飄的,嚇得我趕快走。
老疙瘩在後面哭咧咧地喊:“慢點兒,賊冷,涼嗖嗖的!”
我和大腦袋哈哈大笑。
回到賓館,拎起其中一個兜子,唐大腦袋呲牙裂嘴,“這他媽也太沉了!”
藏好那三十萬,我給老疙瘩揣了一千塊錢。
三個人下樓,把他倆房間退了,又把他倆送上了出租車。
我告訴司機9點53的火車,開快點兒,不然來不及了。
車走了,我在附近找銀行,想回頭把那三十萬存上,可一家開門的都沒有。
隨後去逛了逛附近商場,買了雙森達皮鞋、金利來的白襯衣和一套深灰色方格毛呢的杉杉西裝。
最後還咬牙買了件賓奴的皮大衣。
這些全下來,足足花掉了我上萬塊錢,從來沒有過的奢侈,甚至讓我有了一點負罪感。
回賓館後衝了個澡,琢磨起這三十萬怎麼處理。
思來想去,不能隨身帶著。
於是從床下拿出皮包,來到了衛生間。
爬上洗手檯,懟開天棚上的維修口,仔細看,並沒有漏水維修過的跡象。
這才把皮包塞了進去。
如果維修過,這裡就不會安全。
因為漏水這事兒最頭疼,一次漏,接下來就會沒完沒了。
只要近期沒有狀況,再回來取走就行了!
蓋好維修口,跳下洗手檯,清除了一切痕跡。
洗了洗手,矇頭大睡。
迷迷糊糊的還接了個電話。
那倆二貨緊趕慢趕終於上火車了,一切順利。
又做那個噩夢了,被外面響成片的鞭炮聲驚醒,一身大汗。
望著漆黑的窗外,好半天沒想起來自己身在何處。
洗漱完畢,裡裡外外都換上了新衣服,把換下來的都塞進了先前那個編制袋子。
大哥大充電器纏好,揣進皮大衣的兜裡。
吃完早餐,我退了房。
肥羊的那個空皮包,我扔在了一個路過的垃圾車上。
編織袋子扔進了一個垃圾箱。
可惜了我那件新羽絨服,可這個行業就是如此,輕手利腳才好辦事,沒人會心疼這些東西。
晚上九點,我又來到了[豪門夜總會]。
下出租車時,發現昨晚那輛白色捷達,又出現在了路邊。
都說人靠衣裝馬靠鞍,狗配鈴鐺跑的歡!
我這一身上萬的行套,剛走進夜總會大門,馬上就跑過來一個小服務生,點頭哈腰,一口一個老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