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競標成功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貨或拒付成交價款,出現一次,將會被拉入黑名單,終生不得再進入此拍賣場;
五、拍賣師連續三次詢問再無人應價時,以擊槌予以確認,一經拍定不得反悔,最後一次應價者即為買受人;
六、拍賣方不對拍品做出任何真偽承諾;
還有最後一條,拍賣師著重說明,拍賣方收取委託人和競買人雙方各30%的佣金。
聽到這個以後,我真有些震驚。
簡單說一下,拍賣這個行當,共分三方:
持寶的賣家稱委託人;
拍賣場稱拍賣人;
而參與競拍的買方,稱為競買人,競買成功後,稱為買受人。
讓我震驚的是,在正規的拍賣行,收取委託人佣金也就是5-8個點。
就算把保險、圖錄費、稅等等都加上,最多也不會超過12個點。
而競買人的佣金,一般是15個點。
而且這個還可以談,如果你能很快支付競拍款項,12個點,甚至10個點都能談下來。
這裡竟然收30個點,而且是買賣雙方各30個點!
舉例來說,如果競拍落槌價是100萬,你就得拿出來130萬,才能把東西拿走。
而委託人卻只能收到70萬。
一出一進,拍賣人淨入60萬!
太黑了!
不是一般的黑!
我低聲問大頭:“怎麼這麼高的佣金?”
大頭附耳說:“這裡全憑眼力,經常會有剛挖出來的好東西!最主要的是,買賣雙方都不用擔心,沒人敢落槌後不支付款項……”
在正規的拍賣行,競拍後不付款,並不是什麼個例,這讓各大拍賣行都十分頭痛。
解決的辦法不多,無非是不退還保證金,或者補差價。
不退保證金容易理解。
所謂補差價,就是逃拍的寶貝再重新拍賣後,如果低於原拍賣的價格,所造成的差價以及費用等等損失,都將由原買受人承擔。
法律是這麼規定的,可真發生這種情況也難辦,因為這些賴皮找都找不到。
這家拍賣場,竟然能負責追繳,這個就太牛逼了!
這得是什麼勢力和能量,才有如此底氣!?
怪不得會收這麼高的手續費!
我問:“這兒的老闆你認識?”
大頭搖了搖頭,臉上有了一絲神往,“我要是能認識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