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小偉也不由信了九分,
只是如此人命關天的案件,
僅僅是個人供述,
還達不到翻案的程度,
不過有了孟麗的詳細敘述,
查找證據就比較簡單了,
首先找到村長和幾個族老,
由呂小偉打開他心通技能,
分別單獨進行了詢問,
發現村長和族老們,
在敘述整個案件的過程中,
腦海中閃現的畫面,
和孟麗所述一模一樣。
隨後派遣張虎帶著仵作,
重新對死亡的孟懷進行了屍檢,
最後在到孟家莊,
走訪大部分群眾,
落實孟家姐妹的口碑,
和孟懷到底是不是真的無惡不作。
僅僅三天時間,
呂小偉捏著張虎帶回來的證詞,
和仵作的重新驗屍記錄,
這些證據全都是印證了孟麗的話語,
可以說,
到現在為止,
整個案件已經真相大白,
孟懷強姦未遂,
被反抗中急於救人的孟麗,
使用鋤頭一擊斃命,
然後孟霞為了保住妹妹的名節,
不但前來縣衙投案頂罪,
而且謊稱是因為錢財糾紛殺人,
這樣愚昧的供詞,
把一件好好的正當防衛,
變成了蓄意謀殺。
如果不是呂小偉發現了案卷中的疑點,
這個案子最輕也要落個流放的結局。
可是,
按照大聖律法,
婦女遭強暴而殺死人者,
杖五十,準聽錢贖(就是拿錢贖罪),
如兇器為男子者,免杖。
按照孟麗所述,
如果孟懷在意圖強姦孟麗的時候,
孟麗反抗,殺死孟懷,
按照這條律法,
無非是賠點錢而已,
鑑於孟家姐妹悲苦的生活,
呂小偉自掏腰包都沒問題,
可是,此案的關鍵是,
剛開始被按在床上的孟麗,
並未讓孟懷得逞,
在孟懷撕扯孟霞的過程中,
孟霞殺人也沒問題,
關鍵的事,
殺死孟懷的不是遭遇強暴的姐姐孟霞,
而是已經脫離危險的妹妹孟麗,
如果按照“婦女遭強暴而殺死人者”這條律法,
還要有證據證明“拒奸行為,殺人為登時,則拒姦婦女才能無刑責,”
以目前的證據,
由於案發現場早已不存在,
如果呂小偉堅持如此判罰,
不但會給三司那幫早就想抓呂小偉把柄的人落了口實,
如果再將事情鬧大,
最怕的是不但不能給孟家姐妹翻案,
還有可能讓孟家姐妹背上“不潔”的名聲,
就在呂小偉苦思妙招的時候,
憐煙的一句話,
卻是提醒了一葉障目的呂小偉:
“這個孟懷劣跡斑斑,
膽敢夜入孟家,
欲行苟且之事
如果遇見我,
早就把他砍了幾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