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憐煙的信念如此堅定,呂小偉一時也不知道怎麼處理,
只得安慰道:“憐煙,我這裡有很多書,你多拿幾本,
我希望你不要入魔,變成一個只知殺戮的瘋子,
畢竟,雖然我不知道作為鬼魂怎麼修行,
但是不管哪種修煉,修心都是最主要的,
今後你跟在我身邊,難免看見世間的不平事,
我希望你能夠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世間的案子,千奇百怪,一旦先入為主,
必定會判處冤假錯案,你可知道?”
憐煙看見呂小偉如此正式,也是面色一肅,鄭重答道:“小女子謹記大人教誨,絕不貿然行事,請大人放心。”
呂小偉也知道,憐煙雖是烈性,但是知書達理,明白事理,
於是擺擺手,對著憐煙道:“好了,今日我也乏了,你去刀裡面休息吧”
“是,大人,有事儘管吩咐。”
。。。。。。。。
轉眼時間就到了11月,朝廷派遣的東湖縣令也已經到任,
雖然呂小偉判了原知縣流放之罪,但是新任縣令沒到之前,
原縣令一直在牢裡等著,
這種制度起源於聖朝之初,由於大量官員貪贓枉法,
而新的官員又來不及上任,聖朝開國皇帝呂重八就下旨,
戴罪之官,白天繼續處理事務,晚上押回牢房。
新縣令還帶來了憐煙的烈女旌表行文,
說到烈女,本就無明確定義,只要是婦女為維護自身的貞操而死的行為都算,
本來,應由縣地方官,將符合烈女資格者呈報於府,
由府覆核之後,過了之後再上呈禮部,再由禮部交由各所屬的按察院作最後審定,
無誤之後,由禮部統一奏請旌表,獲淮之後,
行文當地政府對受旌表者免差役及蓋牌坊。
這套流程下來,怎麼也得個一年半載。
可是呂小偉作為御史兼湖廣巡按,本就有直接上奏的權利,
加上呂小偉的差事可是首輔大人親自點的,
因為不但程序簡化了,而且速度快了不少。
當呂小偉在內堂,拿著禮部的行文,召喚出憐煙宣讀的時候,
憐煙也是泣不成聲,自己的行為終於得到了朝廷的認可,
那也就意味著,自己家從今往後世世代代不再承擔各種勞役,
每逢春秋,官府還會主持致祭,
這可是現實的好處,也算報答了自己父母的養育之恩。
可是誰又知道,一番冷血情節,又上演在吳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