俠客行.下(新修版)
十九 賈人妻
唐時餘干縣的縣尉王立任期已滿,要另調職司,於是到京城長安去等候調派,在長安城大寧裡租了一所屋子住。哪知道他送上去的文書寫錯了,給主管長官駁斥下來,不派新職。他著急得很,花錢運動,求人說情,帶來的錢盡數使完了,仍如石沉大海,沒有下文。他越等越心焦,到後來僕人走了,坐騎賣了,一日三餐也難以周全,淪落異鄉,窮愁不堪,每天只好到各處佛寺去乞些殘羹冷飯,以資果腹。
有一天乞食歸來,路上遇到一個美貌婦人,和他走的是同一方向,有時前,有時後,有時並肩而行,便和她閒談起來。王立神態莊重,兩人談得頗為投機。王立便邀她到寓所去坐坐,那美婦人也不推辭,就跟他一起去。兩人情感愈來愈親密,當晚那婦人就和他住在一起。
第二天,那婦人道:“官人的生活怎麼如此窮困?我住在崇仁裡,家裡還過得去,你跟我一起去住好麼?”王立既愛她美貌溫柔,又想跟她同居可以衣食無憂,便道:“我運氣不好,狼狽萬狀。你待我如此厚意,那真令我喜出望外了。卻不知你何以為生?”那婦人道:“我丈夫是做生意的,已故世十年了,在長安市上還有一家店鋪。我每天早上到店裡去做生意,傍晚回家來服侍你。只要我店裡每天能賺到三百錢,家用就可夠了。官人派差使的文書還沒頒發下來,要去和朋友交遊活動,也沒使費,只要你不嫌棄我,不妨就住在這裡,等到冬天部裡選官調差,官人再去上任也還不遲。”
王立甚為感激,心下暗自慶幸,於是兩人就同居在那婦人家裡。那婦人治家井井有條,做生意十分能幹,對王立更敬愛有加,家裡箱籠門戶的鑰匙,都交了給他。
那婦人早晨去店鋪之前,必先將一天的飲食飯菜安排妥貼,傍晚回家,又必帶了米肉金錢交給王立,天天如此,從來不缺。王立見她這樣辛苦,勸她買個奴僕作幫手,那婦人說用不著,王立也就不加勉強。
兩人的日子過得很快樂,過了一年,生了個兒子,那婦人每天中午便回家一次餵奶。
這樣同居了兩年。有一天,那婦人傍晚回家時神色慘然,向王立道:“我有個大仇人,怨恨徹骨,時日已久,一直要找此人復仇,今日方才得償所願,便須即刻離京。官人自請保重。這座住宅是用五百貫錢自置的,屋契藏在屏風之中,房屋和屋內的一切用具資財,盡數都贈給官人。嬰兒我無法抱去,他是官人的親生骨肉,請你日後多多照看。”一面說,一面哭,和他作別。王立竭力挽留,卻哪裡留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