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詠的性子很古怪,所以自號“乖崖”,乖是乖張怪僻,崖是崖岸自高。《宋史》則說:“乖則違眾,崖不利物。”他生平不喜歡賓客向他跪拜,有客人來時,總是叫人先行通知免拜。如果客人禮貌周到,仍向他跪拜,張詠便會大發脾氣,或者向客人跪拜不止,連磕幾十個頭,令客人狼狽不堪,又或是破口大罵。他性子急躁得很,在四川時,有一次吃餛飩(現在四川人稱為“抄手”,當時不知叫作什麼?),頭巾上的帶子掉到了碗裡,他把帶子甩上去,一低頭又掉了下來。帶子幾次三番的掉入碗裡,張詠大怒,把頭巾拋入餛飩碗裡,喝道:“你自己請吃個夠罷!”站起身來,怒氣衝衝的走開了。(見《玉壺清話》)
他有時也很幽默。在澶淵之盟中大出風頭的寇準做宰相,張詠批評他說:“寇公奇材,惜學術不足爾。”後來兩人遇到了,寇準大設酒筵請他,分別時一路送他到郊外,向他請教:“何以教準?”張詠想了一想,道:“《霍光傳》不可不讀。”寇準不明白他的用意,回去忙取《霍光傳》來看,讀到“不學無術”四字時,恍然大悟,哈哈大笑,說:“張公原來說我不學無術。”
他治理地方,很愛百姓,特別善於審案子,當時人們曾將他審案的判詞刊行。他做杭州知州時,有個青年和姊夫打官司爭產業。那姊夫呈上岳父的遺囑,說:“岳父逝世時,我小舅子還只三歲。岳父命我管理財產,遺囑上寫明,等小舅子成人後分家產,我得七成,小舅子得三成。遺囑上寫得明明白白,又寫明小舅子將來如果不服,可呈官公斷。”說著呈上岳父的遺囑。張詠看後大為驚歎,叫人取酒澆在地下祭他岳父,連贊:“聰明,聰明!”向那人道:“你岳父真是明智。他死時兒子只有三歲,託你照料,如果遺囑不寫明分產辦法,又或者寫明將來你得三成,他得七成,這小孩子只怕早給你害死了,哪裡還能長成?”當下判斷家產七成歸子,三成歸婿。當時人人都服他明斷。
中國向來傳統,家產傳子不傳女。張詠這樣判斷,乃是根據人情和傳統,體會立遺囑者的深意,自和現代法律的觀念不同。這立遺囑者確是智人,即使日後他兒子遇不著張詠這樣的智官,只照著遺囑而得三成家產,那也勝於遭姊夫害死了。
《青瑣高議》中還有一則記張詠在杭州判斷兄弟分家產的故事:張詠做杭州知州時,有一個名叫沈章的人,告他哥哥沈彥分家產不公平。張詠問明事由,說道:“你兩兄弟分家,已分了三年,為什麼不在前任長官那裡告狀?”沈章道:“已經告過了,非但不準,反而受罰。”張詠道:“既是這樣,顯然是你的不是。”將他輕責數板,所告不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