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畏聽了瞬間明白,這些足跡很有價值,至少不是案件發生後,現場勘查人員破壞形成。
不過,這的確讓吳畏沒有想到,10年前的現場勘查規範意識竟然如此的強烈,現場自我保護就如此的到位。
辦案人員沒有進行足跡的破壞,這對他來說無疑是最好的消息。
因為現場的足跡的價值很大,畢竟對於地球人來說,任何的行為和都離不開足跡。
任何人不可能離開兩腿實現空間的轉移。
隨即,吳畏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在地面上的足跡上。
也許是因為夜晚強烈的光束照射,導致地面上的足跡在強光照射下顯示的一清二楚。
雖然過去10,但這10年間寢室是封閉狀態,沒有外面灰塵的進入,覆蓋室內的足跡。
從612寢室的入口,經過玄關,再到寢室的中間過道,可以看到一連串的足跡,觀察這些足跡分佈,十分的整齊,分佈均勻,很符合我們一般人的走路姿態。
但是,這種足跡移動到張蕾的床前時候,就變得十分雜亂。
對於這種足跡分佈,吳畏心中瞬間明白,這些足跡很能說明問題。
足跡分佈整齊,有規律,說明留下這個足跡的人,當時的步態正常,走路從容。
但是張蕾床鋪之前的足跡十分凌亂,說明留下足跡的人是在無規律的移動。
而這種無規律的移動,最常見的就是在雙方搏鬥的過程中形成。
不過,讓吳畏最為驚訝的是,這種足跡明顯是皮鞋的鞋底形態特徵,腳掌是弧形,腳跟是“n”形,腳掌與腳跟之間不連續。
而且,從足跡的寬度來看較寬,這明顯是一個男性的皮鞋鞋底特徵。
與此同時,吳畏還注意到在室內有一種伴隨足跡。
而這個足跡的尺碼相對較小,看花紋體徵,應該是一雙運動鞋或者板鞋,這個足跡在張蕾床前的分佈十分凌亂。
接著,吳畏大腦一轉,回憶起下午現場原始照片上,死者的腳上穿著鞋子,而那一雙鞋子就是白色板鞋。
通過這兩種足跡的觀察,吳畏心中瞬間瞭然。
張蕾床鋪之前的凌亂足跡恰恰說明死者與兇手之間有過掙扎。
這也充分說明犯罪發生的過程中,死者張蕾是處於清醒的狀態。
而這前後足跡形態分佈對比,也恰恰說明兇手進入寢室非常的從容,而死者接洽的過程也非常自然,這就充分說明兇手和死者之間的關係一定是熟悉的人。
有了這個足跡的重大發現之後,吳畏繼續移動手中的手電筒,再次圍繞張蕾的床鋪周邊進行勘察。
因為在搏鬥發生的過程中,兇手的下意識動作,很可能會留下不經意的證據,而這些證據一定會成為後期進行案件偵破的關鍵依據。
接著,吳畏慢慢站起身。從桌角、板凳,逐漸到衣櫃上。
瞬間,有四處指印痕跡再次進入了他的視線中。
這四處指印痕跡分佈非常隱秘,並不是在櫃子的正前方,而是在櫃子的側面。
而且這四處指印形態很大,不像是女人纖細的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