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正康在紙上寫道:“利息是3分,一個月3%,12個月是36%,利息是12501.8,加上本金是47228。”
王一一瞪大了眼睛。
47228!
將近五萬塊!
這筆錢在2001年,對於普通人可不是一筆小數目!
張耀揚問道:“今天能還清嗎?”
王一一回答道:“我回家湊湊。”
張耀揚搖著頭:“必須你自己償還。”
“可我沒那麼多錢。”王一一絕望地說。
張耀揚說道:“從現在開始,你會被送到服飾廠裡踩縫紉機,一邊工作,一邊賣血,等你把錢還清了,你就自由了。”
張耀揚說道:“下一個。”
“林豔。”武正康唸到了林豔的名字。
林豔被架到了武正康面前。
武正康在紙上邊寫邊說:“從去年開始,你就一直在發票上作假,共竊取公司49850元,按照利息36%,你一共要還67796元。”
林豔聽完後,身子都軟了。
將近7萬塊的債務!
與此同時,許紅霞的身子在發抖。
萬華看著這一切,有點興奮。
血奴的數量越多,他賺的錢就越多。
事實上。
賣血有一個完整的產業鏈,而且持續時間已經很長了。
最底層的是血奴,他們是血的供應者。
在血奴之上的是血頭。
血頭之上的是血霸。
賣一次血200,血奴得到160,40要交給血頭和血霸。
血頭和血霸對半分。
通常一個血頭下面有幾十個,甚至上百個血奴。
而血霸手底下有幾個,甚至十幾個血頭。
“小華。”這時,張耀揚看向了萬華。
萬華忙看向張耀揚:“揚哥,有什麼吩咐嗎?”
張耀揚說道:“賣血賺錢嗎?”
萬華笑著回答道:“賺是能賺點,就是小錢,只是還要打點上面。”
賣血這種灰色產業,血站自然是知道的。
而賣血是有限制的,普通人半年只能賣一次。
同時,賣血是需要身份證的。
為了多賣血,自然要很多張他人的身份證。
血站裡的領導收了錢,自然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張耀揚微微一笑,不再說了。
萬華尷尬地笑了笑。
在張耀揚面前,他可沒有說話的資格,除非張耀揚問他。
終於,輪到了許紅霞。
武正康喊道:“許紅霞。”
許紅霞被人架起來,帶到了武正康的面前。
武正看著許紅霞,說道:“許紅霞,你利用自己的職務,使用多種手段,挪用了公司640萬的現金,現在歸還了470萬,仍然有170萬未還。”
聽到170萬。
萬華瞪大了眼睛。
乖乖。
160一次!
這女人就算是抽成人幹,也還不清吧!
萬華就見過被抽了1萬毫升血的血奴。
血奴全身都腫了,送到醫院沒錢搶救,最後死在醫院!
這女人估計是沒好下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