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寶剛因涉嫌妨礙執行公務被行政拘留5天,並處500元罰款,他是趕上消防安全檢查風口浪尖,被抓了典型。陳寶剛看上去人高馬大,不像好人,他其實是個老實孩子,有點倔強,有點認死理,不知道靈活變通。
陳寶剛被關到看守所,他對看守所並不陌生,雖然不是上次待的看守所,看守所裡面的環境、管理方式、管理內容,他一清二楚。
“新來的,你叫什麼名字?”牢頭對陳寶剛說。
“我叫陳、陳寶剛。”
“你犯了什麼事?”
“他們說我妨、妨礙執行公務。”
“我問你具體什麼事?”
“啊,我開、開了個飯店,區裡組織消、消防安全檢查,他們說我的飯店不、不合格,要查封我的飯店。”
“哦,你把公安打了?”
“我沒、沒打公安,不知道怎麼被抓進來了。”
“看守所的規矩你都懂吧?”
“懂,我在看守所待、待過。”
“你在看守所待過?看守所十不准你知道嗎?”
“知、知道。”
“都哪十不準,你說說。”
“不準不聽、聽從幹部指揮,與幹部發生頂撞;不準打架鬥、鬥毆,拉幫結夥,夥吃夥喝,體罰他人;不準在監區監室喊號或大、大呼小叫;不準在監室私、私藏打火機、現金等違禁品。”
“好了,不用背了,看來,你在看守所待過,你上次犯了什麼事?”
“傳、傳銷。”
“這麼說,你是二進宮了,到通鋪上坐著去吧。”
“謝、謝謝監室長。”
牢頭髮現陳寶剛不是新手,是二進宮,就放過了他,沒有難為陳寶剛。有人的地方就有鬥爭,如果陳寶剛是刑事犯,或者重刑犯,牢頭說不定會把頭板讓給他。
雖然是二進宮,陳寶剛心裡很不好受,往事歷歷在目,出獄不到一年,這又回到看守所,都快成慣犯了。自己好不容易走上正軌,飯店不知道還能不能幹了,陳寶剛又後悔又覺得冤屈,坐在通鋪上,一整天沒吃飯也沒覺得餓。
五天以後,陳寶剛被釋放了,他沒回家,第一時間來到飯店,飯店大門上貼著封條,裡面桌椅板凳東倒西歪,還原了當時的衝突現場,陳寶剛站在門前,猶豫再三,不知道封條能不能揭。
“寶剛,你回來了?”熟客張大爺來到陳寶剛近前。
“張大爺。”
“寶剛,聽說你被拘留了,因為什麼啊?”
“啊,我的飯店消、消防安全檢查不合格,他們非要封、封店,我和他們發生了衝突。”
“消防安全檢查不合格,你可以整改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