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過得很快,一轉眼,陳寶剛已經入獄一年,外面的人覺得快,裡面的人覺得慢,這一年,陳寶剛過得很漫長,一年能頂好幾年。
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寶貴,在外面的時候,陳寶剛總有這樣那樣的煩惱,化妝品賣不出去發愁,會員發展不順利發愁,現在看,那都不算事。
吃完晚飯,犯人們在監室集體收看新聞聯播,陳寶剛坐在塑料凳子上,腦袋上一根汗毛也沒有,腦殼又圓又亮,泛著一層淡淡的青光。看完新聞聯播,犯人有一個小時自由活動時間,可以看看書,聊聊天,下下棋。
“陳哥,麻煩你件事,我沒文化,沒念幾年書,聽說你是大學生,你能幫我寫一份認罪書嗎?”一個剛從看守所轉來的年輕犯人對陳寶剛說。
“可、可以,你犯的什麼罪?”陳寶剛問。
“故意傷害罪。”
“判、判了幾年?”
“判了5年。”
“時間不、不算長。”
“5年還不長啊?你判了幾年?”
“我判了2年。”
“2年?什麼罪才判2年?”
“傳、傳銷罪。”
“你馬上就可以出去了吧?”
“還、還有1年。”
“1年?我太羨慕你了,我要是你,還不得樂死。”
“別灰心,你好好改造,爭、爭取減刑。”
“怎麼減刑啊?”
“平時好、好好表現,多幹活兒,分數夠了就可、可以申請減刑。”
“需要多少分?”
“一年120分。”
“這麼多分,我可拿不到,還是先寫認罪書吧。”
“好吧,你怎、怎麼犯的罪?”
“唉,別提了,我在一家飯店幹廚師,負責切墩,二爐看不上我,總挑我的毛病,我們倆吵了幾次架。”
“等一等,什麼是二、二爐?”
“二爐就是僅次於頭爐的第二等燒菜師傅。”
“明、明白了。”
“我們倆最後一次吵架,他說要讓老闆把我辭了,還動手打了我,用炒勺把我的腦袋都打出血了。”
“後、後來吶?”
“後來,我實在忍不住了,我還手了。”
“你動、動刀了?”
“對,我拿起手裡的菜刀,衝著二爐一陣猛砍,要不是別人拉著,我能把二爐砍死。”
“你呀!不懂法,太沖、衝動了。”
“我現在也挺後悔,誰叫二爐總欺負我了,我是正當防衛,再說,我也沒把他砍死,判5年太重了。”
“你如果不認罪,我就不、不能幫你寫認罪書。”
“我認罪,我就是覺得判5年太重了。”
“我和你一樣,一開始不認為自己有罪,現在看,我確、確實是傳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