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副局長妻子威脅的話把陳楠嚇住了,鄉鎮調研員,雖然也屬於事業單位,但基本上只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並不算是真正有編制的公務員。
參公單位的調研員,不但工作量大,而且薪酬、權利、級別、獎勵等等都與正式的公務員不可同日而語。更重要的是,像調研員這種職位,以後基本也只能在單位內部晉升,而且只晉升級別,基本不可能晉升為領導職務。
如果陳楠被下放到鄉鎮擔任調研員,那就意味著前途盡毀。這對於把權勢和仕途看的比生命還重要的陳南來說,簡直比殺了他難受。
陳楠聽說過孫副局長老婆霸道,也知道眼前這個婆娘絕對說得出做得到,於是他也只能屈服道:“阿姨,我和孫小姐還不熟悉,不如我們先接觸接觸,彼此瞭解一下再說,您看怎麼樣?”
孫副局長的老婆一看陳楠連阿姨都叫上了,於是非常高興的喊出自己的女兒道:“寶寶快出來,小陳答應了。小陳啊,維娜一會兒打算去逛街,你今天也不用上班了,專心陪維娜就可以了。我回頭就給老孫打個電話,文件的事情讓別人來送。”
孫維娜一聽老孃幫自己搞定了,非常高興,好好梳洗打扮了一番,準備去和自己剛剛看上的男人逛街。
儘管陳楠心裡雖然十分憋屈,但是也只能逆來順受的陪著孫維娜逛街,一路討好孫副局長家的大小姐。
隨後幾天,在孫維娜母親的刻意安排下,陳楠每天都和孫維娜在一起。要說孫維娜的手段可比李霞的強多了了,雖然胖了一些,但是絕對知道該如何把握主動。兩人在一起玩了僅僅三天,就在酒精的作用下,玉成了彼此之間的“好事”。
孫副局長原來是不同意孫維娜和陳楠在一起的,陳楠是李霞的女友,而李霞又是潁城縣目前最大的財神爺李月祺的堂姐,這些事情在社保局內部根本就不是什麼秘密。
陳楠和李霞的戀愛關係,可以說是孫副局長再進一步的重要臺階。而李月祺一旦知道是自己的女兒插足了堂姐的感情,下一步會做出什麼反應還很難說,反正孫副局長不認為自己能夠抵擋李大老闆的含怒一擊。
孫副局長腦子雖然清醒,但是卻是在拗不過女兒的哀求和老婆的絮叨,於是他在反覆向陳楠確認已經與李霞分手的情況下,終於同意陳楠和孫維娜在一起了。
最離譜的是,陳楠和孫維娜在一起的時間還不到兩個禮拜,孫維娜的母親就勸二人結婚。這下把陳楠給徹底嚇傻了,他原本只是想與孫維娜虛與委蛇一陣,等大小姐玩膩了,再找機會分手脫身,可怎麼一來二去聊到結婚上去了?
可是孫維娜卻霸道的表示,自己已經把一切都給陳楠了,如果他敢拒絕,就直接搞死他,然後她再下來陪陳楠。
陳楠那邊還沒緩過神來,孫維娜的母親就連威脅帶誘惑的道:“這丫頭,什麼死不死的呢?人家小陳只是剛剛得知這個消息,一時之間高興地說不出話來,你說是不是啊,小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