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對我侄子來說,就是幾天的時間,那就是爹死了,娘走了……”
“你說一下,為什麼不讓你嫂子把孩子帶走呢。”
“這個廠裡規定了,誰養孩子誰拿工作,我嫂子那可是想著把工作給她弟弟的人,她要是把工作拿走了,我侄子以後怎麼辦。這是我哥哥拿命換來的工作,怎麼能讓一個外人去上班,他去上班,以後這工作還能回到我侄子手上嗎。要是我嫂子去上班,並且答應改嫁不給孩子改姓,並且對孩子好,我啥話不說,甚至說和他的下一任丈夫一起住我哥的房子,我都沒意見,但是她這點保證都沒有,我們大院很對人都可以作證,就想著聽她爹的回孃家,甚至說我們這個家就是被她爹攪和亂的。”
“嗯,合情合理,你接著說。”
“我嫂子走了之後,我那侄子連人都不敢見,天天粘著我,生怕哪一天我也不要他了。我們大院裡也有大夫,說這孩子心理有點問題,讓我們注意一點,輕易不要刺激他,對於他來說,這個不要他的媽就是個刺激。所以說我們也是聽大夫的,儘量不讓他見人。我哥的撫卹金和遺產,我也都清點過了,全都存到了銀行裡,然後把存摺交到廠裡的檔案室裡,存起來了,等我侄子長大了,在把錢給他,我覺得我做到這一步也可以了,我可沒挪用我哥的一分錢。”這話倒也沒錯,王楸花的錢都是李主任為了讓他鬆口額外給的錢,真的沒動他哥的遺產,說真的他哥也沒多少遺產,就上班了幾年,就算是採購能倒蹬,又能存下幾個錢,更多的可都是他大爺爺留下的遺產,現在都落到他手裡了。
“這麼處理很完善,接下來呢。”
“可是你看這情況,我也不能不上班啊,孩子也不能上學,我就想著找個媳婦,幫我看著孩子點,我好去上班,我這也是迫於無奈,再說了,經過我們大院一大爺的教導之後,我也意識到了錯誤,柱子哥還專門借給了我一間屋,我和我找的媳婦根本就不住一起。要是這也不行,我是真沒招了,再說了這事兒也不違法吧。至於自行車,我也上了幾年班了,陳幹事你也知道我那個單位管吃管住,工資也說的過去,更沒有花錢的地方,存下點錢怎麼了。至於工業券,裡面確實有一點是廠裡給我哥的撫卹,但是大部分都是我找人借的,這東西有有效期,存起來也沒啥用,不花可就過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