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怎麼發現的?”
徐墨聽到邵超的問題後,並沒有著急回答,而是走到了黃梓柔的屍體旁邊。
指了指沙地上的遺書,說道:“大家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
“明明這份寫在沙地上的遺書有明顯的破綻,這是為什麼呢?”
“什麼?破綻?”欽東是第一個提出疑問的。
在他的計劃裡,即使自己沒有用黃梓柔的手機留下遺書,退而求其次地選擇了寫在沙地上,但也不能算是一個破綻吧?
他在制定計劃之前,也沒少做功課,當然知道沙子會大大增加安定員破案的難度。
怎麼現在反而變成了破綻呢?
徐墨沒有直接回答欽東的問題,而是向他反問道:“要是我沒猜錯的話,在寫這份遺書的時候,應該是你抓著黃梓柔的手指頭完成的吧?”
“對!”欽東非常肯定地點了點頭。
“雖然我知道沙子是不會留下指紋的,而且整個過程也一直戴著手套,但是我也不可能用自己的手指頭去寫字啊!”
“我是個男人,手指頭比黃梓柔的粗多了,這點常識我還是有的。”
“連我都能想到的問題,更不用說你們安定員了,要真的是我自己寫的話,到時候肯定一眼就能看出問題了!”
胡航:怎麼感覺臉有點痛……
欽東想要殺掉黃梓柔是認真的,為此,他專門研究過很多問題,還制定了一系列的計劃。
首先就是踩點,為了製造不在場證明,他特意在作案當晚跑到安江對面的酒吧喝酒,而且是挑選了那種正門有監控攝像頭的店,為的是刷臉。
從江對面的這家酒吧到安江公園,開車少說需要二十分鐘,加上停車、堵車等其他時間消耗,來回一趟的話,保守估計一個小時。
因此,欽東沒有選擇這樣的方式,而是另闢蹊徑,走水。
為此,他老早就租了一搜小船,還提前了好一段時間每天練習划船。
這樣利用小船過江,花費的時間大大減少,來回一趟只需要二十分鐘。
而多出來的時間,就完全夠他作案了。
對於這樣一個精心準備殺人計劃的人來說,怎麼可能連字跡有明顯破綻這種事都會沒有注意到?
另外,欽東是在扔手套的時候被抓到的,聽起來似乎很湊巧,其實這種情況才是正常的。
明明作案之後欽東有無數個機會,可以把這麼重要的證件丟掉或者銷燬,為什麼他都沒有去做?
因為他畢竟是個心理正常的普通人,也是第一次犯罪,而且還是犯的殺人這樣的重罪。
他不像那些變態殺手一樣有這麼好的心理素質,對於如此重要的證據,只會覺得放在自己身邊,牢牢盯著才是最安全的!
可以理解為,就像是大多數兇手會在作案之後,回到案發現場看一眼,這都是一樣的心理在作祟。
大家都看過破案小說或者電影,明明知道,在作案後第一時間銷燬掉證據才是最好的選擇,但是現實生活中還是有很多罪犯會選擇把這些證據保留了下來。
不管他們出於何種理由,相信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缺乏安全感!
欽東經過了一個晚上的思想鬥爭,能在第二天早上垃圾車來小區清運的時候,選擇把手套丟掉,說明他還算是內心較為堅強。
只不過運氣不好,正好在這個時候遇到了胡航他們。
當然,這真要追溯起來,還得是徐墨在第一時間就發現了黃梓柔並不是自殺而亡的緣故。
“離開這裡之後,你就再也沒仔細看過這份遺書了吧?”
“你現在過來好好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