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說一說自己的看法。”徐墨說道。
不過,他依然沒有表示出要接手這個案子的意思,因為就連他自己到現在也還沒有想好。
徐墨做到現在這個高度,從客觀上來講,他手裡的工作根本就做不完,整個江南洲的案子現在完全任其挑選,洲廳的案件庫中那些陳年舊案和無頭冤案要多少有多少。
更不要說,現在的他還搭上了邵家這艘大船,想要什麼資源可以說是一路開綠燈。
因此,無論是從案件本身的影響力,還是破案之後審判之瞳系統掉落的獎勵來說,普通的案件都不會是徐墨的首選。
因為解決這些案件能夠獲得的報酬實在是有限,完全不值得他投入過多的時間和精力。
同時,不同級別的案件就應該交給對應等級的安定員來處理,這樣才能夠充分發揮每個人的效率,這也是為什麼體制內會進行等級細分的重要原因。
當然,道理是這麼個道理,但是並不代表徐墨不能表達一些個人的看法,否則那就太過於功利了,這樣會失去人情味。
“根據我的分析,這個案子的兇手並不是為了殺人滅口才會殺掉被害人。”
這是怎麼看出來的?
怎麼大家看到的都是同樣的東西,為什麼他們就無法得出這樣的結論呢?
果然普通人與“天才”之間的差距不是一星半點啊!
而有些比較有經驗的安定員在思考之後,也點了點頭表示同意。
不錯,如果兇手的目的就是為了殺人這麼簡單,他就不需要花費力氣去將被害人的雙手和雙腳綁起來,還在口中塞上毛巾,這樣的舉動完全是多此一舉。
那麼,兇手是害怕被害人在過程中反抗嗎?
好像也不是這麼一回事。
張賢剛才明確表示了,被害人的手腳雖然被捆住了,但是其生前並沒有掙扎過的痕跡,也就是說,要麼被害人是死後才被捆住手腳的,要麼她被害時早就已經失去了意識,處於昏迷狀態無法反抗。
但是,再深入分析一下,既然被害人已經昏迷了,為什麼還要被捆住手腳?
直接殺掉不是更加輕鬆嗎?
因此,恐怕事情的真相應該是兇手一開始並沒有打算殺掉被害人,而是想要將容止迷暈之後帶走,會捆住對方手腳並且還在嘴裡塞入毛巾,也是為了防止在半路上容止突然醒過來反抗。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現在被害人死亡情況,就更加讓大家感到困惑了。
毛巾雖然掉落在屍體旁邊,但是上邊沾有容止的口水,這點可以證明毛巾應該是一開始就被塞進被害人口中的。
也就是說,容止無論醒來還是昏迷,她都被牢牢控制住了,既無法反抗,更加無法呼喊求救,她一個女孩子,想要被兇手帶走,也不是什麼特別困難的事情。
那為什麼兇手最後還是要殺掉她?
按照常規思路,大家能想到的一定是殺人滅口。
也許這兒兇手是容止認識的人,或者她見過兇手的長相,對方害怕容止會認出自己來,乾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抹脖子。
這應該是絕大多數安定員都會產生的想法,包括葛旭他們也是這樣思考的,而徐墨也明顯是想到了這點,這才特意開口提醒,第一句話就表示兇手不是為了殺人滅口。
但是,這究竟是為什麼呢?
“徐墨安定員,你說兇手不是為了滅口才殺的人,那他是為了什麼呢?”葛旭覺得,只是單純依靠自己,恐怕想破腦袋也想不明白人家“天才”的想法,還不如直接問。
徐墨則微微一笑,他做了一個形象的 比喻:“如果我們將被害人看成了獵物的話。”
“那麼為什麼獵手要直接幹掉已經到手的獵物呢?”
“當然是因為這個獵物不合他的胃口!”